澳大利亚证券监管机构 ASIC 已将加密企业的临时牌照宽限期延长至 9 月 30 日,把原定 6 月 30 日 的截止时间向后推迟 3 个月。新安排适用于正在申请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AFS licence)的企业,也覆盖可能需要市场牌照或清算与结算牌照的公司。
ASIC 同时扩大了宽限期的适用范围。除直接申请牌照的数字资产企业外,通过授权代表模式运营、或借助持牌机构中介安排开展业务的公司,也被纳入这段过渡期内。监管方给出的理由很直接:在牌照申请仍在审核期间,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运营。
INFO 225 过渡安排继续生效
ASIC 表示,自其在 2025 年 10 月 更新数字资产指引后,已经收到大约 30 份 牌照申请。那次指引更新明确,多种与加密资产相关的产品会落入澳大利亚现有金融服务法律框架。按照 INFO 225 的口径,许多数字资产产品会被认定为金融产品,而服务提供方通常需要持有 AFS 牌照。
在该指引发布后,ASIC 曾采取“不采取行动”立场,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准备牌照申请期间继续运营。现在,这一临时宽限安排被续期,并且覆盖对象更广。对依赖授权代表或类似安排展业的平台来说,这个变化尤其关键,因为其过渡状态获得了明确确认。
Block Earner 判决强化监管立场
这次延长��限,发生在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就 Block Earner 案作出裁决之后不久。法院以 7 比 0 一致支持 ASIC,认定 Web3 Ventures Pty Ltd 旗下 Block Earner 过去推出的固定收益加密产品,同时构成《公司法》下的金融投资机制和衍生品。
高等法院认为,投资者回报取决于底层数字资产价格和汇率波动,这支撑了 ASIC 的核心判断:某些加密产品本就属于现有金融服务法律调整范围。该案接下来将回到联邦法院合议庭,继续审理 ASIC 就处罚问题提出的上诉。
2027 年数字资产框架仍将单独推进
ASIC 也强调,当前延长的牌照宽限期,与澳大利亚议会在 4 月 通过的数字资产框架并不是同一套安排。后者计划于 2027 年 4 月 9 日 生效。届时,数字资产平台和代币化托管平台将被正式纳入金融服务牌照体系。
监管方在 5 月 的公告中提醒,即便企业已经依据 INFO 225 取得相关牌照,等新框架实施后,仍可能需要补充数字资产平台(DAP)和代币化托管平台(TCP)授权。也就��说,这次 3 个月宽限并不改变更长期的合规方向,只是把当前过渡期拉长了一段。
税制改革提案也在同步讨论
除牌照制度外,澳大利亚还在评估影响数字资产投资者的更广泛改革。政府已提出一项方案,拟从 2027 年 7 月 1 日 起,用与通胀挂钩的模式替代现行 50% 的资本利得税折扣。
按该提案,应税收益将根据通胀进行调整,而不是在持有满 1 年后自动享受现行折扣。若市场处于强势周期,这项变化可能提高许多长期加密投资者的税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