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联邦法院近日就DFINITY及其ICP代币相关诉讼作出重要裁定。美国地区法官James Donato于3月25日批准DFINITY提出的驳回动议,认定投资者发起的集体诉讼已受到《证券交易法》三年除斥期间限制,因此案件在程序上已“过期”,不具备继续审理的基础。
这起诉讼的被告包括DFINITY USA Research LLC及其位于瑞士的母基金会。原告指控DFINITY在2021年的ICP相关代币发行和交易过程中误导投资者,并涉及未注册证券销售等问题。不过,法院最终认为,原告在时间节点与欺诈要件两方面都未能满足法律要求。
案件为何被驳回
根据判决,法院采纳了DFINITY方面的核心观点,即ICP代币向公众提供的时间可追溯至2017年2月。而投资者方面则是在2021年8月提出诉讼。法官指出,若以2017年为起点计算,原告关于“出售未注册证券”的主张已经超过法定除斥期间1年6个月,因此不再具备诉权。
与普通诉讼时效不同,除斥期间通常具有更强的刚性。一旦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即便原告后来发现更多争议事实,也往往无法恢复诉讼资格。此次判决意味着,围绕ICP发行合法性的这一集体诉讼,在程序层面已遭遇重大挫败。
法院对欺诈指控也持否定态度
除时效问题外,法院还指出,投资者对证券欺诈的陈述并未达到更高的起诉标准。判决称,原告未能充分说明其引用消息来源的可靠性,也没有足够具体地证明被告具有实施证券欺诈所需的主观故意。
法官特别驳回了一项核心推论:即仅因为DFINITY创始人Dominic Williams处于公司高位,就“必然知道”代币分配中的相关问题。法院认为,这种基于职位推导出的认知推定,缺乏足够事实支撑,不能满足证券欺诈诉讼的严格举证门槛。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虽然作出驳回决定,但仍给予原告最后一次修改起诉状的机会,要求其在4月8日前完成修订,否则案件将依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被正式终结。这表明,尽管当前裁定对原告极为不利,但程序上仍保留了有限的补救窗口。
案件背景:ICP价格表现曾引发争议
这起诉讼的争议焦点,与ICP在上线初期的市场表现密切相关。报道提到,Arkham Intelligence曾就ICP发布分析报告,指出该代币在上线首月出现了约90%的价格下跌,这一走势在市场中被认为异常剧烈。该机构还称,在Genesis启动后,有约20亿美元规模的ICP代币被“可能属于内部人士的地址”转入加密货币交易所,而这些转移与价格明显下跌的时间点存在重合。
原告据此主张,DFINITY存在操纵数字资产市场、在2021年5月交易启动后人为抬高ICP价格等行为,并指控部分代币“凭空产生”,涉及违反1933年《证券法》。不过,从本次裁定看,法院并未接受原告当前提交材料足以支撑这些严重指控的说法。
DFINITY此前也曾在另一案件中获驳回支持
事实上,这并非DFINITY首次在美国法院获得程序性有利结果。早在2024年4月30日,美国地区法院就曾驳回另一宗针对DFINITY、Dominic Williams以及董事会成员Gian Bochsler的诉讼。该案原告称,相关人士就ICP代币作出虚假陈述,并在币价下跌前出售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代币,导致其遭受损失。
不过,当时法院认定,对Williams和Bochsler个人并无属人管辖权。法官认为,尽管ICP代币曾通过位于加州的Coinbase进行销售,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两名个人被告曾有意识地在加州开展业务活动。由于RICO等联邦层面的主张无法成立,法院也拒绝继续对其余州法诉求行使补充管辖权。
对市场和行业的影响
从市场角度看,此次裁定短期内有助于缓解DFINITY面临的法律压力,尤其是在投资者长期关注ICP历史发行与流通争议的背景下,法院以程序和举证标准为由驳回案件,可能被部分市场参与者解读为风险边际下降的信号。
但从更长远角度看,这一结果并不意味着ICP相关争议已彻底消失。首先,法院此次驳回的重要基础是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以及起诉材料不足,而非对项目全部商业行为作出全面实体背书。其次,围绕代币初始分配、内部地址流转以及信息披露充分性的讨论,仍可能在舆论、监管或其他司法程序中持续发酵。
对于整个加密行业而言,这起案件再次凸显了两个现实:其一,项目方在代币发行设计、披露流程和二级市场沟通方面,需要保留更清晰、完整的合规记录;其二,投资者若试图通过证券法路径追责,也必须在时间窗口内采取行动,并以更扎实的证据满足法院对欺诈主张的严格要求。
总体来看,DFINITY本次赢得的是一场具有代表性的程序性胜利。对于ICP持有者而言,案件驳回有助于暂时稳定预期;但对于市场观察者来说,项目早期发行机制和代币流向引发的历史问题,仍将是评估其长期信誉与风险的重要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