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Beats 消息,8 月 2 日,韩国金融委员会正与金融监督院共同推进《资本市场法》修订案,核心内容是引入“紧急措施权”。按这项安排,若金融市场出现剧烈波动,金融当局可暂时将单只股票杠杆 ETF 的追踪倍数,从当前的 2 倍下调至 1.5 倍或 1 倍,且无需经过收益人大会表决。
现行规则下调整流程较慢
现行法律将杠杆倍数变更视为与投资者收益率直接挂钩的核心条款,因此必须经过收益人大会同意,表决门槛为出席表决权过半数同意,且同意票还需达到全部受益证券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这一机制在市场急剧变化时,较难支持监管部门快速应对。
修订案参考香港上月发布的指引
这次修订案将借鉴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上月 24 日发布的指引。根据该指引,资产管理公司可在预先设定并公示标准后,依据自身运营能力调整杠杆及反向产品倍数,同时会设置措施期限上限,且倍数只允许向下调整。
同步研究投资限额与模拟交易要求
除“紧急措施权”外,韩国当局也在同步考虑设置杠杆投资限额,即整体投资额度中仅约 20% 可用于杠杆产品;另一项正在讨论的措施是引入模拟交易强制义务,主要面向交易金额较大的投资者,目的是把风险管控前移。
基础保证金已先行上调
7 月 31 日起,韩国已将基础保证金从 1000 万韩元上调至 3000 万韩元。监管部门表示,后续仍会视市场情况,保留进一步上调的空间。
韩国金融委员长表态
韩国金融委员长于上月 29 日在国会政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表示,“降低倍数在缓和波动性方面预计将有效果,但如何兼顾收益人大会和投资者利益将在修法过程中审慎考量。”
按目前披露的信息看,韩国针对杠杆 ETF 的监管框架正从事后调整,转向事前预防与紧急干预并行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