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就 Case C-788/24 作出判决,认定 VPN(虚拟专用网络)属于合法技术工具。法院表示,用户绕过地理封锁访问内容,并不能据此直接认定出版方侵犯著作权,VPN 服务提供商也不需要为用户的规避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起点:安妮日记手稿的跨境版权差异
这起案件围绕《安妮日记》手稿展开。根据报道,由于欧盟各国著作权法尚未完全统一,这份手稿在比利时等约 60 个国家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可以自由使用;但在荷兰,部分内容仍受著作权保护,保护期要到 2037 年才结束。
在这种背景下,荷兰与比利时的一批学术机构,包括安妮法兰克基金会和荷兰皇家艺术与科学院(KNAW),将手稿制作成免费的在线学术版本向公众开放。为了遵守不同国家之间的版权边界,这些机构将服务器设在比利时,并通过地理封锁技术屏蔽来自荷兰 IP 地址的访问。荷兰用户访问网站时,只会看到一则说明页面,解释无法进入的原因。
Anne Frank Fonds 提起诉讼
持有荷兰境内著作权的瑞士基金会 Anne Frank Fonds 对这一安排提出异议并提起诉讼。其核心观点是,VPN 获取和使用都很容易,荷兰用户只要开启 VPN、将位置伪装成比利时,就能绕过地理封锁,看到在荷兰仍受保护的内容。
Anne Frank Fonds 因此主张,既然用户能够轻易绕过限制,这些学术机构设置的地理封锁就不具备实际效果,网站本质上仍是在向“荷兰公众”传播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观点:能被绕过,不等于措施无效
欧盟法院没有采纳这一逻辑。根据判决,地理封锁措施即便“无可避免可以被绕过”,也不能因为“有人能翻墙”这一事实,就直接认定防护措施失效。
法院认为,只要出版方采用的是“最先进”的地理封锁技术,就已经履行了合理的把关义务。出版方不会因为个别读者通过 VPN 绕过限制,就自动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相应地,著作权持有人也不能仅凭 VPN 的存在,就断言对方的技术防护完全无效。法院要求的是“合理有效”的措施,而不是绝对无法破解的完美屏障。
VPN 服务商不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还明确指出,VPN 或类似服务的提供者,无需对用户绕过访问限制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按照报道,这一表态意味着 VPN 服务商被排除在此类盗版诉讼风险之外。
对用户和内容平台的影响
这项判决也重新划定了举证责任。报道指出,内容平台如果希望维持地区授权边界,需要持续采用符合时代水平的技术防线,而不是要求系统达到绝对不可规避的程度。
对普通 VPN 用户而言,报道将这项裁定视为一个明确信号:加密流量、隐藏真实 IP,以及跨越数字边界访问内容,在欧盟法院的认定下属于合法的消费级技术用途,不会因此直接背上著作权侵权责任。
TorrentFreak 认为,这项判决是近年来 VPN 行业在欧盟法律层面最重要的一次胜利之一。随着串流平台、学术数据库和新闻媒体普遍依赖地理封锁划分市场和授权范围,Case C-788/24 也为互联网跨境访问与地域性版权规则之间的冲突,给出了一套更明确的判断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