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银行管理局(EBA)9 月 24 日建议欧盟委员会考虑把加密资产借贷纳入《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条例》(MiCA)框架,范围还包括持牌加密公司向客户提供 DeFi 借贷协议入口的情形。
按照现行规则,MiCA 目前并不涵盖加密借贷业务。该规则禁止稳定币发行方以及 MiCA 许可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向稳定币支付利息。不过,稳定币在被借出后仍可能为持有人带来收益,EBA 在书面回复中称,这类活动可能带来监管套利风险。
加密借贷被指正在扩张,DeFi 接入门槛下降
EBA 表示,加密借贷的交易量和价值都在增长。该机构援引其与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于 2025 年 1 月发布的一份联合报告称,这类业务至少已经在 16 个成员国通过中介方式开展。
这家监管机构还表示,CASP 界面以及通用型 AI 工具正在让 DeFi 更容易被触达,而为这类接入提供便利的加密公司,也在继续模糊中心化金融与去中心化金融之间的边界。
建议评估两项 MiCA 变动
EBA 要求欧盟委员会对两项调整开展成本收益分析:一是将加密借入和借出经纪服务纳入 MiCA 的监管服务范围;二是为连接客户进入 DeFi 借贷协议的 CASP 设定义务。
在具体选项上,EBA 提到可以考虑引入适当性测试、针对部分或全部用户设置杠杆上限、提出更细致的信息披露要求,并要求明确提示:若相关活动发生在真正去中心化的协议上,则该活动不受监管,也没有任何保障措施适用。
DeFi 协议认证与未授权稳定币借贷限制
EBA 还提出建立 DeFi 借贷协议认证制度。按照其设想,最低标准可以包括评估协议抵御网络攻击的能力。
另一项可选措施是,禁止 CASP 为涉及符合 MiCA 稳定币定义但未获授权的代币借贷提供经纪或便利服务。
EBA 表示,目前有两种稳定币主导加密借贷。其中一种由电子货币机构发行;另一种符合 MiCA 对电子货币代币的定义,但由于发行方选择不依据 MiCA 申请授权,因此不能向欧盟公众提供。监管机构没有点名这两种代币。
意见属于 MiCA 评估咨询的一部分
这份回应已纳入欧盟委员会对 MiCA 的评估咨询。该咨询于 5 月 20 日启动,将于 9 月 30 日截止。
在各自提交的回应中,欧洲中央银行以及欧盟各国中央银行要求,将 MiCA 对稳定币收益的禁令延伸至借贷、借入和质押活动。
EBA 还呼吁收紧针对第三国多发行人安排的规则,即由欧盟发行人和非欧盟发行人发行同一种代币的结构。该机构称,这类安排带来的风险达到“显著至非常显著”水平。
同时,EBA 还要求重新评估发行人储备中必须以银行存款形式持有的比例。
截至 9 月 1 日,EBA 统计 MiCA 框架下已发行 39 种电子货币代币,尚无获授权的资产参考型代币。欧盟委员会则在咨询页面表示,其 MiCA 报告如有必要,可能会附带修改该法规的立法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