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志敏案中被英国执法机关控制的比特币,正牵动受害人的追偿安排。财产如何分配、已经登记的损失还需要补哪些证据,是当事人当前最关心的问题。英国高等法院最近作出的阶段性判决,先为其中一项核心争议划定了法律分析的起点。

2026 年 10 月 12 日,英国高等法院在 DPP v Zhimin Qian 一案中作出阶段性判决,案号为 [2026] EWHC 2509 (KB)。法院决定,支持受害人相关财产权主张的基础权利,应当依中国法判断。至于中国法的具体内容,以及每一项请求所需的证据,法院留待后续阶段处理。
这份判决把追偿工作的下一步,直接指向法律依据和证据准备。受害人需要说明自己如何投入资金、取得了什么权利,以及这项权利怎样与被控制的财产发生联系。对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来说,跨境程序管理、资金记录整理和中国法论证,需要从一开始同步推进。
案件目前推进到哪一步
钱志敏在中国组织的投资活动及其后续资金流动,构成了英国案件的事实背景。英国法院这次是依据双方同意的假定事实,先处理法律选择问题:投资活动主要在中国开展,相关合同、付款和最初资金接收也发生在中国,部分资金后来转换为比特币等资产。
这些背景材料的作用,是帮助法院判断适用哪一国法律。判决开头明确说明,当时尚未提交中国法内容的证据,也没有详细审理每一名申请人的具体证据。接下来的程序,会更深入地进入个别投资关系、资金去向,以及中国法下权利性质的认定。
英国皇家检察署早在 2024 年 10 月发布的受害人通知中,就已说明依据《2002 年犯罪收益法》即 POCA 第 5 部分启动民事追缴程序。该程序由执法机关针对犯罪所得或其代表财产提出,目标是识别并控制可追缴资产。
与此并行,受害人可以在相应程序中提出自己的财产权益主张。检察署当时表示,会为有关人员取得法律意见和提出适当申请留出合理时间。随着法院后续作出指示,具体参加方式、期限和材料要求,仍应以当前有效的法院命令和正式通知为准。

刑事定罪、民事追缴、受害人财产权确认和最终分配,分别处理的是不同问题。刑事程序处理犯罪责任;资产程序负责识别和处置有关财产;受害人的申请,则需要法院判断其对特定财产或份额享有什么权利。把这些步骤区分清楚,才能判断眼下应准备哪一类材料。
依据 [2026] EWHC 2509 (KB),本次判决并未决定最终分配。
POCA 第 281 条要求申请人证明什么
POCA 第 281 条,是这次受害人主张的主要法律入口。该条允许声称拟追缴财产或其中一部分属于自己的人,向法院申请相应宣告。法院确认条件满足后,宣告所覆盖的财产将排除在可追缴财产之外。
按照第 281 条第 3 款,申请人需要证明三项内容:自己因违法行为失去了所主张的财产,或该财产所代表的原有财产;失去之前的财产本身不属于可追缴财产;以及现在主张的财产属于自己。三项条件都要结合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来说明。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属于自己”。判决第 18 至 23 段解释,这里要求申请人证明的是财产性权利。一般意义上要求犯罪者偿还一笔钱的请求,与对被控制的具体财产享有权利,在法律结构上并不相同。
可以用一个简化例子理解。甲被乙骗走一笔钱,甲可以要求乙返还损失;但如果甲进一步主张,乙后来持有的某项资产或其中一部分在法律上仍属于甲,就必须解释这项具体权利如何成立,并把事实与适用法律连接起来。钱志敏案中的相关申请,正面临这一层面的论证。
这也决定了律师整理材料的顺序。先确认投资人与收款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再分析付款后产生了什么权利,随后讨论资金转换为比特币后,该权利是否延续、以何种方式延续。每一步都需要证据和法律依据,单独列出损失金额并不足以完成全部论证。

受害人已经取得的报案记录、刑事案件材料和损失登记,可以帮助证明投资与受损事实。若主张的是特定财产权,还需要进一步说明这些材料分别支持哪一个要件,哪些事实仍需补充查明。把证据与要件逐项对应,后续审理更容易聚焦。
英国法院为何认定基础权利应适用中国法
跨境案件往往同时涉及多套法律。法院首先要判断争议属于合同、侵权、返还还是财产权等问题,再通过法律适用规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这一过程通常被称为法律选择,其目的,是为具体争议找到适用规范。
在本案中,申请人提出了不同法律路径,包括基于原始投资关系、信托或追踪规则主张对比特币的权益。法院分别分析这些路径,并结合交易发生地点、当事人与合同的联系、欺诈活动以及最初财产转移等因素,认定基础权利应依中国法判断。
判决第 242 至 246 段集中给出结论:相关合同、非合同义务以及普通法国际私法分析所涉及的基础问题,都指向中国法。申请人试图直接依靠 POCA 法定追踪安排建立自身财产权的第三条主张路径,法院没有接受;POCA 本身的追缴制度则继续适用。至于中国法的具体内容、法律效果和证明方式,法院留待后续阶段处理。
这意味着,案件仍在英国程序中推进,但英国法院需要查明并运用相应中国法。受害人的法律团队需要向该法院清楚解释,中国法下的权利结构是什么,并提交符合程序要求的法律材料或专家证据。
这项工作会涉及多个具体问题:合同应如何定性,违法活动对民事关系有何影响,返还请求与财产权请求如何区分,以及混合和转换后的财产应怎样处理。专家意见需要围绕这些争点展开,并说明条文、司法解释和相关裁判材料如何支持结论。
对中国法条逐字翻译,只是其中一部分。英国法院还需要理解条文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作用、适用条件和救济结果。比如,一项返还请求究竟指向原物、替代财产还是等额赔偿,会直接影响其与第 281 条要件的衔接。

如果同一问题存在多种解释,法律团队还需要正面回应不同观点,说明各自依据及其与本案事实的关系,把真正影响结果的争议交由法院判断。这样的法律意见,才足以支撑后续质询和证据审查。
资金转换为比特币后,追踪要解决哪些问题
本案资产经历了法币收取、不同账户之间转移、购买或取得比特币、后续持有以及跨境控制等多个环节。资金路径越长,受害人越需要区分哪些事实已经确认,哪些连接仍需调查。
链上交易记录可以帮助说明地址之间的资产移动。交易所账户、银行流水、设备信息和相关人员记录,则有助于说明地址由谁控制、购币资金来自哪里。只有把这两类资料结合起来,才能把链上的移动重新对应到具体的人和业务。
法律上的追踪还要回答另一组问题:原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合后,权利如何识别;资产发生兑换后,是否可以主张替代财产;资产部分消耗、部分增值时,相应份额应如何计算。这些结论都需要适用法律提供依据。
POCA 第 304 至 310 条设置了执法机关识别可追缴财产的规则,用于处理犯罪所得的转换、混合及相关财产。对受害人来说,第 281 条申请还需要完成另一项证明:自己依据适用法律,对其中哪些财产享有什么权利。律师因此需要把链上追踪结果与权利依据逐项配对,说明每一项主张份额的来源。
对当事人而言,更实用的做法,是把追踪材料分成事实记录和法律分析两部分。事实记录逐笔列明付款、收款、转换和已知资产去向;法律分析再说明各节点对权利的影响。这样可以减少把调查假设直接当成既定结论的情况。
比特币升值也会进入这一分析。如果某项财产权及其份额得到确认,后续资产变化如何处理,需要结合该权利性质和法院决定。若走的是损失返还或其他救济路径,则还要按相应规则计算。个案请求应先确定法律基础,再讨论金额和增值,论证会更清楚。

受害人材料应如何整理
一份可用于跨境审理的材料包,应当让没有接触过案件的人也能看懂基本经过。可以先制作个人事实时间表,按日期记录接触项目、签署材料、付款、收款、发现问题、报案以及此前登记情况,并在每一项后标注对应证据。
第一组材料是身份与申请资格。申请人姓名、曾用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代为办理人的授权,应当相互对应。若涉及继承、监护、共同出资或替他人付款,还需要补充说明权利主体和实际资金来源。
第二组是合同与宣传材料。投资协议、认购凭证、项目说明、聊天记录和当时收到的书面承诺,都可以帮助还原交易内容。保留原文件、取得时间和上下文,有助于减少单独截图带来的理解偏差。
第三组是资金材料,也是最需要细致核对的部分。应将每次付款的日期、金额、付款账户、收款主体和流水编号列在一起,再把已经收到的返还、收益或其他款项另行列示。总投入、已收回金额和主张损失需要分别计算,并保留计算过程。
如果已经在中国程序中登记或获得返还,还应保存案件编号、受理记录、确认文件和到账证明。境内外律师需要知道同一损失是否已经获得部分处理,避免不同材料中出现互相冲突的金额或重复主张。
材料用于英国程序时,翻译、认证和形式要求,应由办理该程序的专业人员按照具体指示确认。可以先统一姓名译法、日期格式、币种和文件编号,再制作材料目录。原件与译件逐项对应,后续补充证据会更省时间。
如果部分银行记录已经难以取得,可以先说明缺失原因,再寻找付款通知、收据、往来邮件、报案附件或其他能够相互印证的材料。事实叙述应如实保留缺口,再由律师评估是否存在正式调取渠道和替代证明方式。

中英程序如何协调推进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 298 至 300 条规定了特定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第 299 条涉及法院受理后的公告及利害关系人参加,第 300 条涉及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产的处理,并规定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财产予以返还。
上述没收程序有特定案件范围和适用条件,法律团队需要先核对境内实际采用的程序及已有裁判。若涉及境外已被控制的资产,还要结合境外程序、司法协助和具体执行安排,分别记录两边的正式通知、提交期限和已递交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判断下一项申请应向哪个机关提出。
英国皇家检察署 2024 年的通知也提到,国家间有关返还资产的接触,需要结合民事追缴和第 281 条申请的处理进度。该通知可以帮助理解当时的程序设计,但具体推进情况仍需按照后续有效决定更新。
对受害人来说,最容易混淆的是几种不同状态:已经登记、已经成为某程序申请人、财产权益得到确认,以及已经进入付款安排。法律团队可以用简明进度表说明当前处于哪一步、下一份文件解决什么问题,让当事人知道自己需要配合的具体事项。
如果多个受害人共同聘请律师,还应明确代表范围、费用承担、信息共享和重大决定的确认办法。共同事实可以集中整理,个人付款和返还记录则需要分别核对。不同人的合同、收款和证据情况,可能影响具体主张,办理过程中应保留这些差异。
对于已经有境内代理律师的当事人,可以授权其与境外律师就必要材料进行协调,并明确资料传递的范围和方式。身份证明、银行流水和联系方式都涉及个人信息,应通过可靠渠道交换,避免在公开群聊中反复上传完整材料。
法律服务的工作重点在哪里
这类案件的前期工作,可以拆分为事实整理、路径评估和程序执行。事实整理回答当事人投入了什么、收回了多少、掌握哪些证据;路径评估判断现有材料支持何种请求;程序执行则是按照法院要求提交文件、补充证据并参加后续审理。

中国法分析需要形成明确的问题清单,例如基础合同关系、返还请求的性质、财产转换后的权利,以及这些问题与涉案财产处置之间的关系。境外程序律师再根据第 281 条要件和法院指示组织这些内容,决定哪些问题需要专家证据,哪些可以通过事实文件证明。
委托书也应把工作范围写清。前期评估、材料翻译、正式申请、专家意见、出庭和可能的上诉,可能分别产生费用。按阶段明确交付成果和预算,有助于当事人判断是否继续投入,避免在不了解程序的情况下承诺整套不明费用。
资产追索过程中,还需要防范冒充法院、检察机关或代理人的收费信息。应核对正式机构网站、律师执业资料和收款主体,并保存委托文件和付款记录。任何声称已经确定分配比例、要求支付“解冻费”或交出钱包密钥的信息,都应先向真实办理人员核实。
下一次与代理律师沟通时,当事人可以要求明确三项具体事项:本人是否已经参加相关程序,现有材料还缺哪项权利证明,下一份文件何时、向谁提交。把回复与委托范围、法院通知和资金凭证放在同一份案件记录中,后续补件和费用安排就有了可核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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