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围绕XRP的诉讼在2025年8月程序上画上句号,但案件并没有以外界想象中的“全面和解”收尾。 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于2025年8月22日接受双方共同撤诉申请,正式结束上诉程序。不过,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 Analisa Torres 此前作出的核心判决依然完整保留,包括1.25亿美元民事罚金,以及针对 Ripple 未来直接向美国机构销售 XRP 的永久禁令。
案件结束于撤诉,不是判决被推翻
这起持续约 5 年的诉讼,关键节点出现在 2025 年 8 月 7 日。Ripple 与 SEC 当天共同向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交文件,请求撤回各自上诉。到 8 月 22 日,法院依据联邦上诉程序规则 42 正式批准。程序很简短。争议却没有因此被改写。
更早些时候,双方曾试图以和解方式收尾,内容包括把 Ripple 的罚金从1.25亿美元降至 5000 万美元,并撤销永久禁令。托雷斯法官没有批准。她的理由集中在程序层面:法院已在 2024 年作出最终判决,若要修改罚金和禁令,等于推翻既有判决,而她拒绝这样做。和解方案随之失效。
托雷斯框架如何区分XRP销售场景
这起案件最重要的法律结果,来自托雷斯法官 2023 年的裁定。她把 XRP 销售分成两类处理。第一类是程序化销售,也就是通过公开加密货币交易所面向散户出售 XRP。法院认定,这类交易不构成证券交易。理由在于,公开市场买家与 Ripple 没有直接交易关系,也不足以满足 Howey Test 对“依赖他人努力获利”的特定要求。
第二类是 Ripple 向机构买家进行的直接销售。这类交易具有合同安排、投资承诺和明确的买卖双方关系,法院认定其符合投资合同标准,属于证券交易。判决指出,Ripple 在相关时期内的13亿美元机构 XRP 销售构成未注册证券发行。
这套划分方式延续到了案件结束之后:XRP 本身并未被一概认定为证券,但 Ripple 直接面向机构的销售行为,在现有判决框架下仍受证券法约束。
罚金与禁令仍在,Ripple美国机构业务受限
很多报道把焦点放在“案件结束”上,较少提到真正留下来的约束。事实上,Ripple 没有把罚金降下来,也没有撤销禁令。法院确定的1.25亿美元罚金继续有效,针对未来违反证券注册要求的永久禁令也未消失。
这对二级市场上的 XRP 持有人影响相对有限,因为更直接相关的是“交易所买卖 XRP 不属于证券交易���这一点。对 Ripple 作为发行方和经营实体而言,情况完全不同。公司在美国面向机构客户设计业务时,仍要绕开直接销售 XRP 这一高风险路径。原文提到,Ripple 近年的机构业务更多通过 RLUSD、支付合作和银行服务等其他机制推进,而不是恢复原有形式的直接机构销售。
程序终结后,哪些问题仍未彻底落地
案件走到这一步,至少有几件事已经明确。其一,SEC 不能就同一行为再次对 Ripple 发起执法。其二,Brad Garlinghouse 和 Chris Larsen 作为最初被列名的个人被告,也随着共同撤诉摆脱了相关民事执法风险。其三,SEC 还豁免了 Ripple 在 Regulation D 下的“坏行为人”资格限制,使其不至于因本案结果而被排除在某些私募证券发行之外。
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并没有完全消失。托雷斯裁定目前是纽约南区这一案件中的有效规则,在其他联邦法院具有参考价值,却不是全国统一适用的强制先例。如果其他辖区出现类似代币争议,不同法官理论上仍可能作出不同判断。素材还提到,若 CLARITY Act 最终通过,托雷斯框架中“二级市场交易”与“直接销售”���间的区分,才可能从地区法院判例转变为全国适用的联邦成文法。
还有一层悬而未决:托雷斯的裁定处理的是联邦证券法问题,不直接约束各州层面的证券监管框架。也就是说,XRP 在联邦层面的法律位置更清晰了,但并不等于所有州级监管问题都已同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