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委员 Hester Peirce 表示,开发区块链和 DeFi(去中心化金融)代码,本质上是在发布开源软件,不应自动被套用证券中间商的监管框架。她在普林斯顿大学 IC3 区块链营的演讲中称,这类活动通常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
Peirce将代码发布与中间商监管区分开来
Peirce指出,SEC现有规则体系主要围绕中间商建立,包括经纪人、交易商、交易所、清算所、转让代理、投资顾问和投资公司。她说,监管者在观察加密市场时,也看到了类似角色的出现,但问题在于,为传统中心化金融机构设计的规则,是否应直接套用到区块链基础设施本身。
她的答案是否定的。按她的说法,许多区块链项目只是发布开源软件,开发者不该因为写代码,就自动承担联邦证券法下中间商的义务。话说得很直白。代码是代码,违规行为则应由实施行为的人承担责任。
三层核心观点:开源、去中间商化与基础设施属性
从公开表态看,Peirce的观点大致分为三个层面。其一,发布开源软件属于表达行为,通常受第一修正案保护;其二,去中心化协议未必需要传统中间商来运行,责任认定应落到实际从事违法行为的个人,而不是覆盖所有软件用户;其三,分布式网络用途广泛,并不只服务于证券交易,���础设施本身不应被单一监管逻辑直接锁定。
这也意味着,在她看来,监管设计需要先界定谁是真正的中间商,再决定哪些主体需要遵守相应规则,而不是把协议、前端界面、底层网络和用户一并装进同一个分类里。
SEC近期表态出现调整信号
Peirce此次演讲,与SEC近期释放出的政策信号较为一致。素材显示,SEC主席 Paul Atkins 在 5 月的一次演讲中,将此前路径概括为“以执法取代监管”。自成立以来,SEC加密货币工作组一直在审视,现有证券法如何适用于数字资产和去中心化系统。
就在几周前,SEC内部还发布了与经纪商注册要求有关的指引,提到某些仅提供去中心化协议访问功能的前端网站和软件界面,可能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经纪商”。这一口径没有给出全面豁免,但已显示出分类处理的思路。
争议焦点落在“软件”和“行为”如何切分
Peirce的发言再次把讨论拉回一个核心问题:写代码、部署协议、提供访问工具,与实际撮合、托管、推介或执行证券交易,边界究竟在哪里。她的立��很明确,不能因为某项技术会被用于证券相关活动,就把整套技术基础设施都视为证券中间商。
SEC在2030年前草案战略计划中也提到,区块链和加密资产技术有潜力重塑美国金融基础设施。对监管机构来说,这类表态指向的不是放弃监管,而是更细的分类方式。至少从Peirce的公开说法看,DeFi代码与证券中间商身份之间,不能简单画上等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