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与判决结果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一起涉案金额超2亿元人民币的跨境虚拟币非法换汇案提起公诉。主犯李某等5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另有4人因情节轻微被相对不起诉。该案源于202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日常监测排查中发现Z公司存在利用虚拟币为境内客户跨境转移资产的异常线索。因涉案金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外管局随即通过“行刑衔接”机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办理。2024年9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高某等4人陆续被警方抓获归案,陈某等2人主动投案。目前全案先后共有9人到案,另有一名主犯尚在侦办中。
Z公司运作模式:虚拟币对敲与资金池结算
Z公司于2019年由周某(另案处理)在境外注册成立,对外以“私人银行”名义包装宣传,并配套开发虚拟银行APP营造正规假象。然而该公司在中国境内仅设立办公点,从未取得我国外汇业务经营许可,实质从事非法外汇兑换活动。其运作模式如下:当客户有换汇需求时,首先找到傅某、陈某等留学、移民中介,中介将客户介绍至Z公司;随后客户经理高某、李某安排交易员和客服组建微信群对接客户需求,要求客户以各种方式向虚拟币承兑商购入虚拟币,并存入Z公司指定的海外虚拟钱包;团伙成员在境外将虚拟币兑换成外币,再转入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笔真实的资金跨境流动,仅依靠境内外资金池分别结算完成“对敲”。Z公司从中收取3%的换汇服务费,并给予中介0.5%的好处费。
监管启示与行业警示
此案是典型的虚拟币跨境对敲非法换汇案例,利用虚拟币的匿名性和跨境流通便利性,绕开传统银行系统的跨境资金监测,成为洗钱和资本外流的灰色通道。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大数据监测发现异常,并与公安机关行刑衔接快速侦破,彰显了监管层对虚拟币关联金融犯罪的打击决心。对加密行业从业者而言,应警惕此类模式的法律风险:即便虚拟币交易本身在部分国家合法,但用于变相换汇并在中国境内形成资金池结算,已触犯我国外汇管理法规及刑法。本案中Z公司收取3%服务费、中介获得0.5%返佣,高额利润背后是严峻的刑事责任。随着监管技术手段升级,类似“对敲”模式将越来越难以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