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虚拟币跨境对敲换汇案告破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一起涉案金额超2亿元人民币的跨境虚拟币非法换汇案提起公诉。主犯李某等5人因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0万元至30万元。另有4名涉案人员被相对不起诉。案件主犯之一尚在侦办中,累计9人到案。
案发线索:外管局监测发现异常
202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日常监测排查中发现Z公司存在利用虚拟币为境内客户跨境转移资产的异常线索。因涉案金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外管局随即通过“行刑衔接”机制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办理。2024年9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高某等4人陆续被抓获归案,陈某等2人主动投案。
运作模式:私人银行假象与虚拟币对敲
Z公司于2019年由周某(另案处理)在境外注册成立,对外以“私人银行”名义包装宣传,并配套开发虚拟银行APP营造正规假象。该公司在中国境内仅设立办公点,未取得我国外汇业务经营许可,实质从事非法外汇兑换活动。当客户有换汇需求时,通过留学、移民中介傅某、陈某等人介绍至Z公司。客户经理高某、李某安排交易员和客服建立群聊对接客户需求,要求客户以各种方式向虚拟币承兑商购入虚拟币,并存入Z公司海外虚拟钱包。团伙在境外将虚拟币兑换成外币,转入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全程没有真实的资金跨境流动,仅依靠境内外资金池分别结算。Z公司从中收取3%的换汇服务费,并给予中介0.5%的好处费。
法律定性:行刑衔接与量刑
本案中,主犯李某等人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法院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情节及自首、立功等情节,判处相应刑期和罚金。相对不起诉的4人因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等,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再次提醒,利用虚拟币进行跨境对敲换汇,即使没有真实资金跨境流动,也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将面临刑事追诉。
行业警示:虚拟币成为新型换汇工具
该案反映出虚拟币在非法金融活动中的工具化趋势。与传统换汇不同,虚拟币的匿名性和跨境便捷性使得资金转移更难追踪。监管部门正通过大数据监测、行刑衔接等手段加强打击力度。业内人士指出,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参与此类“对敲”换汇均存在极高法律风险,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