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与司法判决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一起涉案金额超2亿元人民币的跨境虚拟币非法换汇案提起公诉。主犯李某等5人经法院审理分别获刑:有期徒刑六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另有4名涉案人员因情节较轻被相对不起诉。该案源于202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日常监测排查中发现的异常线索——Z公司利用虚拟币为境内客户跨境转移资产,因金额巨大,随即通过“行刑衔接”机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2024年9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高某等4人陆续被抓获,陈某等2人主动投案。目前全案已有9人到案,一名主犯仍在侦办中。
虚拟币对敲模式:境内境外资金池分别结算
Z公司于2019年由周某(另案处理)在境外注册成立,对外以“私人银行”名义包装宣传,并配套开发虚拟银行APP营造正规假象。该公司在中国境内仅设立办公点,未取得我国外汇业务经营许可,实质从事非法外汇兑换活动。其操作模式如下:当客户有换汇需求时,通过留学、移民中介(如傅某、陈某等)介绍至Z公司。客户经理高某、李某安排交易员和客服建立群组对接客户,要求客户以各种方式向虚拟币承兑商购入虚拟币,并存入Z公司海外虚拟钱包。随后,团伙在境外将虚拟币兑换成外币,转入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全程没有真实的资金跨境流动,而是境内资金池与境外资金池分别结算(即“对敲”)。Z公司从中收取3%的换汇服务费,并给予中介0.5%的好处费。
案件启示:加密资产跨境流动的监管升级
本案是监管部门利用“行刑衔接”机制打击虚拟币非法换汇的典型案例。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账户异常监测发现线索,与警方高效联动,使涉案人员悉数落网。该案凸显出:虚拟币的匿名性和跨境流通便利性被不法分子利用于地下钱庄活动,传统的“对敲”模式借助加密资产变得更加隐蔽。监管层面,中国对虚拟币交易的禁令持续加码,任何未取得许可的跨境换汇行为均可能触犯刑法。对于加密从业者而言,合规展业与反洗钱义务不可忽视,涉及资金跨境的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外汇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