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岁、毕业于台湾大学的李姓男子,自称拥有“美国期货经理业务许可执照”,在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间,私下向身边熟人募集资金,称可代操海外期货。结果不仅未获利,反而倒赔约848万元,连累其刑警父亲滥用职权查询债主个人资料。士林地检署近日依违反《期货交易法》及诈欺等罪嫌,对李男提起公诉。
虚构执照,专坑熟人圈
根据起诉书,李男锁定6名债主与友人,包括两名债主刘、曹,以及台大罗姓学长、补习班陈姓主管、陈姓阿姨及朋友介绍的刘姓友人。他自称“有国外期货短线专业操作经验、绩效亮眼”,提供名下国泰世华与中国信托银行账户,要求对方汇入资金,再以自己期货账户下单操作。期间,他还窜改交易明细,向投资人营造“持续获利”假象,但���际投资一路倒赔。资金流入逾5550万元,最终不但未见获利,反而倒亏约848万元。
资金亏光,投资人提告
直到2023年10月,李男坦承代操期货“已亏完了”,投资人随即提告。士林地检署认定其从未取得金管会核发的期货经理事业许可,非法吸收资金操作,已违反《期货交易法》及诈欺罪嫌,提起公诉。
刑警父亲用警用系统查债主
案件牵出李男的父亲李锦山,原任台北市万华分局侦查队资深小队长。当儿子投资失利、遭债主追讨时,李锦山在2023年10月至11月间,谎称“执行刑事相关业务”,多次登入警用系统,查询刘、曹两名债主的个人资料。之后,父子两人与债主在台北市中山区咖啡厅及金员外舞厅会面。据判决内容,李锦山当场指名告诉刘男“知道你爸是基隆人、绰号阿富”,还假装与刘男姐姐熟识,精准报出刘男出生年月日与住址,直接点出“我知道你住哪”,以此施压。
李锦山得知被检举后,于2024年7月16日提前退休。士林地院依三项“假借职务机会非法搜集个资”罪名,裁定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须支付公库20万元。另惩戒法院裁处10万元罚款。投资人就案损部分可另行民事求偿。
检方提醒,投资人应寻找合法代客操作机构,例如取得金管会全权委托投资营业执照的投信、投顾公司,才能避免类似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