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财政部函释:虚拟资产与稳定币免征营业税,NFT除外

台湾财政部函释:虚拟资产与稳定币免征营业税,NFT除外

N
News Editor
2026-09-05 19:13:56
台湾财政部发布函释,明确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资产与稳定币的销售与移转不课征营业税,因其性质为支付或投资工具,不具消费性质。该处理与国际多国一致。但交易所手续费仍须课税,NFT不适用免税规定。营业人可主动补报补缴以免罚。

财政部函释:虚拟资产与稳定币免营业税

台湾财政部近日发布函释,明确营业人销售依《虚拟资产服务法》定义的虚拟资产与稳定币,不课征营业税。财政部说明,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资产与稳定币,性质上属于支付工具或储蓄保值等投资工具,不具消费性质,其移转并非营业税的课税范围。财政部指出,这一处理与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澳洲、南韩、印尼等多国的国际实务一致。

交易手续费仍须课税,NFT不适用

不过,免税范围仅限虚拟资产与稳定币本身的销售与移转。虚拟资产交易所收取的服务费、手续费,仍属营业税课税范围。此外,NFT(非同质化代币)不在这次免税之列,销售时仍须课征营业税。财政部也提醒,若营业人先前有应课而未报的情形,在被检举或调查前主动补报、补缴税款并加计利息,可望免于处罚。

这项函释替台湾加密产业长期存在的营业税疑义,提供了较明确的依据。关于台湾加密的整体税务与法规框架,链新闻先前整理过相关解析。

本文最初由 Bit.Fan 发布。 欲了解更多加密货币新闻与市场洞察,请访问 www.bit.fan.
100

免责声明:

本平台展示的市场信息、项目资料与第三方内容仅用于行业信息分享,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收益承诺。

加密资产交易具有较高风险,用户应充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独立作出决策,相关盈亏及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