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8 月 4 日宣布,将分阶段实施虚拟资产“转账规则”(Travel Rule)。按规划,未来用户通过境内虚拟资产服务商(VASP)移转比特币等虚拟资产时,若单笔金额超过新台币 3 万元,自然人须提供出生日期和住址,接收方也必须进行资料核对,以提高交易透明度与可追溯性。
金管会表示,第一阶段预计自 2026 年 10 月起实施,先适用于境内 VASP 之间的虚拟资产移转;第二阶段将扩大到境内与境外 VASP 之间的跨境移转,预计于 2027 年底实施。
配合 FATF 规则推进
金管会指出,虚拟资产具有匿名性与跨境流通特征,若缺乏信息披露机制,容易被用于洗钱或资恐资金流动。国际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FATF)已要求各国建立 Travel Rule 机制,要求虚拟资产服务商在转账时同步传递交易双方信息。
台湾早在 2021 年就已在《提供虚拟资产服务之事业或人员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中纳入 Travel Rule 相关规定,但受限于各国法规差异、信息传输标准不一致,以及跨境系统对接困难,相关措施至今尚未正式施行。
金管会表示,自去年公布完成洗钱防制登记的 VASP 名单后,便持续与中华民国虚拟通货商业同业公会讨论实务作法。经过多次协商后,决定采用分阶段方式推动。
超过 3 万元需补充更多身份资料
为符合国际规范,金管会参考 FATF 修正后的第十六项建议及其注释内容,正配合研拟修法,并将于近期办理法规预告。此次修法有两项主要重点。
其中一项核心变化,是增订“上限强化型”信息搜集机制。按照规划,不论转账金额大小,VASP 都必须落实 Travel Rule,搜集并传递交易双方的基本身份资料。
若单笔移转金额超过新台币 3 万元,则还需取得额外信息:
- 自然人:须提供出生日期及住址。
- 法人:须提供官方识别编号及设立登记地址。
金管会表示,这项安排有助于提升交易可追溯性,并符合国际防制洗钱监管要求。
接收平台新增核对义务
除转出方须提供资料外,修法也新增接收平台的查核责任。未来当 VASP 作为虚拟资产接收方,且交易金额超过 3 万元时,必须将转出方提供的收款人信息,与平台既有的客户资料进行比对确认,以强化信息正确性和风险控管。
分两阶段上路
考虑到境内外 VASP 在系统对接及实务调整上仍需时间,金管会决定分两阶段推动。
第一阶段将于 2026 年 10 月实施,适用于境内 VASP 之间的虚拟资产移转;第二阶段预计于 2027 年底上路,适用于境内 VASP 与境外 VASP 之间的跨境移转。
金管会表示,修正草案将于近期刊登在行政院公报及金管会网站公开预告,并开放各界在公告后 30 天内提出意见,作为正式修法参考。
VASP 公会表态支持
对此,中华民国虚拟通货商业同业公会表示,未来将继续扮演主管机关与产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并高度肯定主管机关采行 Travel Rule 分阶段实施的规划。
VASP 公会表示,目前已积极协助会员展开第一阶段“境内 VASP 间移转”Travel Rule 的技术对接与流程优化,确保各平台能依主管机关规划时程顺利上线,并同步为第二阶段扩及“境内与境外 VASP 间移转”的衔接预作准备。
该公会还称,随着新加坡、日本及欧盟等主要金融市场陆续落实 Travel Rule,台湾以分阶段方式导入该规则,有助于与全球合规生态接轨,并提升国内 VASP 业者的国际信誉与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