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林姓男模特近日公开指控服饰品牌 Life8,称品牌未经其同意,使用带有他外貌特征的 AI 生成商品图,并将图片挂上官网销售服饰。事件发酵后,焦点从品牌公关回应,延伸到台湾现行法律下,AI 生成图像与肖像权、著作权之间的边界。
男模称 AI 商品图复制其单眼皮、刺青和站姿
根据报道,这名林姓男模特的社交账号为 iamgalin。他于 17 日发布视频,表示自己认出相关 AI 图像的关键,是图中保留了他做手术前的单眼皮特征;此外,右侧颈部刺青的位置一致,连站姿和头部角度,也与他工作时常用的动作相近。
他在视频中表示:“我居然是被我自己的照片 AI 取代了。”
这名男模称,更现实的问题在于,若客户看到相关网站内容,可能误以为他已经整形,进而影响后续合作机会。他要求 Life8 下架全部相关图片,并给出合理解释。
Life8 两次回应出现落差,争议再次升温
Life8 最初在社交平台留言称,相关图片是 AI 依照指令生成,并非以特定人士作为创作对象,也没有刻意使用任何特定人士的照片或资料;品牌同时表示,已停止使用相关图片、重新检查内容,并就造成困扰致歉。
不过,这一说法没有平息争议。随后,品牌又在该名男模的社交平台留言下表示,已经私讯处理肖像权及后续授权事宜。由于前一则回应称并未以特定人士为创作对象,后一则又提到授权处理,前后表述不一致,随即被网友质疑。
报道指出,这场争议的核心并不在技术本身,而在于品牌两次回应彼此对不上。
随着事件延烧,其他模特也陆续分享类似经历。报道认为,这显示相关问题可能并非单一品牌个案;若当事人后续提告,案件可能成为台湾首起 AI 肖像侵权诉讼。
中国服饰电商已大量使用 AI 出图压低成本
报道把视角转向中国服饰电商市场,指出类似模式此前已经出现一轮。按照文中描述,在中国,一般模特按件计费约为每件 100 到 300 元人民币,再加上摄影师、化妆师和场地费用,一天拍摄数十款商品,整体支出很容易突破万元人民币。
如果改用 AI 工具,单张图片成本可以压到几毛钱,出图时间只需几分钟。节省下来的不只是模特费用,也包括摄影师、化妆师、灯光和场地等整条制作链成本。
报道还提到,中国服饰行业普遍认为,AI 与传统拍摄在效率上的差距非常明显。使用 AI 不需要协调档期,也不需要等待模特或天气条件。有业者形容,一小时可以跑出 8,000 张精修图,即便其中 99.99% 都是无效图,只要能挑出一张可用图片,成本仍然划算。对于上新频率很高的快时尚商家,原本要花半个月完成的拍摄任务,现在一天就可能做完。
平台方面,阿里巴巴于今年 1 月 15 日宣布将 Qwen 应用接入淘宝,向全部用户开放 AI 购物服务公测。淘宝 App 内也已全面部署 AI 试穿服务,允许用户对多件服饰发起试穿与搭配。
不过,文中也提到,这类技术目前仍未完全到位。淘宝 AI 试穿上线后,部分用户不满,原因在于用户本来期待看到的是“自己”穿上服装后的效果,实际拿到的却更像是同一位目录模特在下巴线条上略有变化的版本。
台湾此类案件争点主要不在照片著作权
报道指出,这类案件在台湾最常见的误解,是认为模特主张的会是照片著作权。但按照台湾著作权法,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原则上属于实际拍摄的摄影者,而非被拍摄的模特。
文中援引台湾著作权法第 11 条与第 12 条说明:受雇摄影师是著作人,雇用人是著作财产权人;独立承揽的摄影师则同时是著作人和著作财产权人,出资人享有利用该作品的权利。被拍摄者不是创作者,因此通常不是著作人。
模特真正可能主张的,是人格权层面的保护。报道称,台湾民法并未直接写明“肖像权”三字,但实务上通常将其视为民法第 18 条第 1 项保护的人格权之一,并可结合第 195 条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及损害赔偿。
判断重点在于利用范围。报道指出,同意被拍摄一次,不等于同意肖像被用于其他用途;一旦实际利用方式超出被拍摄者当初可以预期的范围,就可能形成主张空间。
若牵涉训练素材,著作权主张者可能是摄影师或品牌
报道同时指出,著作权法并非完全无关,但在相关情形下,能够主张权利的人未必是模特本人。若有人刻意将受著作权保护的照片输入 AI 进行训练,这会涉及著作权法上的重制行为,原则上需要先取得授权,除非适用合理使用规定。
不过,这项权利属于照片的著作财产权人,也就是摄影师或当初出资拍摄的品牌,不属于模特本人。换句话说,如果商家拿的是其他品牌过去拍摄的照片去训练或参考,能够从著作权角度主张权利的,可能是其他品牌,而不是出现在照片中的人。
报道还提到另一层较少被注意的法律角度:原创刺青图案在台湾属于美术著作,著作权原则上属于刺青师。如果 AI 图完整复制相关图案,理论上还可能另外涉及刺青师的著作权问题,这与模特本人的肖像权属于两条独立争议。
品牌“AI 依指令生成”的说法也触及生成物著作权问题
报道指出,Life8 在网络上的回应,也引出了 AI 生成物本身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的问题。按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函释,AI 生成内容能否受到著作权保护,关键在于创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人类实际的创意投入。
如果内容完全由 AI 独立运算完成,用户仅输入简单指令、没有实质创作投入,产出通常不受著作权保护。照此逻辑,若 Life8 所称“AI 依指令生成、非以特定人士为创作物件”的说法成立,也等于承认这一批商品图未来可能很难主张著作权;若遭同业整组搬用,品牌届时也未必容易主张权利。
台湾已通过《人工智能基本法》,但仍属原则框架
针对 AI 训练来源和生成内容标示等问题,报道指出,台湾法规层面近期补上了一块基础框架。立法院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三读通过共 20 条的《人工智能基本法》,中央主管机关为国科会。
该法明确,政府推动 AI 应遵循七大原则,包括永续发展与福祉、人类自主、隐私保护与数据治理、信息安全与安全、透明与可解释、公平与不歧视,以及问责;同时要求对 AI 产出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或标记。
不过,报道也强调,这部法律属于“基本法”,性质是上位指导原则,具体处罚与执行细节,仍要回到各个具体法领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