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虚拟资产服务法》草案通过委员会审查,最快2027年上路

台湾《虚拟资产服务法》草案通过委员会审查,最快2027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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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Editor 01
2026-07-24 01:35:16
台湾首部《虚拟资产服务法》56条草案6月3日获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跨党派共识通过,无需朝野协商。法案涵盖VASP发牌、稳定币监管等,三读后需6个月制定子法,最快2027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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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第一部针对虚拟资产的专法《虚拟资产服务法》草案,于6月3日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完成全部56条条文的逐条审查。跨党派委员包括国民党、民进党及民众党团均参与讨论,最终达成共识,无需朝野协商,将直接送院会进行二、三读程序。

FTX崩盘催生立法动能

三年前FTX交易所崩盘,导致台湾超过30万投资人损失约600亿元台币,成为推动此专法的直接动力。行政院于今年4月2日将草案列为优先法案,目标在本会期(约至7月)完成三读。金管会主委彭金隆此前表示,三读后至少需要6个月时间,完成9部子法(8部VASP监管子法、1部稳定币专法)的制定,预估最快2027年上半年全面施行

核心架构:VASP分类、稳定币与罚��

草案共9章,核心内容涵盖VASP分类与发牌(第6至12条)、共同管理标准(第13至23条)、稳定币监管(第34至41条)以及罚则(第47至54条)。其中第6条定义了七大业务范畴:虚拟资产交换、交易平台经营、移转服务、保管、承销、借贷及主管机关核定之其他业务。第7条允许金融机构经许可兼营虚拟资产业务,无需另设子公司,直接以既有银行牌照申请VASP资格。罚则部分,涉及诈欺操纵最重可处10年有期徒刑、2亿元台币罚金

衍生品监管与稳定币发行

立委葛如钧在审查中要求金管会在本法施行后一年内完成虚拟资产衍生性商品管理办法草案,并每半年滚动检讨,逐步将永续合约、跟单、代操、期权等新型服务纳入监管。平台上下架审查部分,本次促请金管会在子法中明定审查期限,以15日为原则。稳定币方面,草案第34至36条规定发行须经金管会许可并会商中央银行,发行人必须维持等额足额准备资产、独立保管、定期查核,禁止向持有人支付利息。境外稳定币(如USDT、USDC)若要在台湾交易,同样须取得核准。

过渡期与现有业者

对现有业者,法案设有过渡条款:施行后9个月内须提出申请,18个月内须取得正式执照。目前台湾完成洗钱防制登记的VASP仅剩8家(MaiCoin、BitoGroup、XREX、禾亚、富升、跨链、拓荒、重量科技),较2024年初约26家大幅缩减。金融机构方面,联邦银行已投资约2,780万美元取得MaiCoin集团母公司近一成股权;Tether、台湾国家发展基金、SBI Investment、中华开发等入股XREX;富邦金控透过富升数位推出TWEX交易所,至少4家金控积极洽谈VASP并购。立委葛如钧还建议金管会推动设立“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用于补助金融科技研发、资安韧性及人才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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