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近日依人口贩运防制法等罪嫌,起诉 26 岁江承恩带领的团伙共 7 人。根据《自由时报》报道,该团伙以高薪车手、协助走私等工作为诱饵,锁定台湾民众,计划在诱骗得手后将被害人送往中国摘取器官。
检方指出,只要成功将 1 名被害人运送出境,相关人员就可获得 10 万至 30 万颗泰达币(USDT),换算约为新台币 315 万至 957 万元。检方已请求法院从重量刑,并对 7 名被告各判处 7 年徒刑。
社交平台招聘信息成为诱骗入口
案情显示,该团伙通过 Facebook 和 Telegram 发布招聘信息,主打担任诈骗车手、协助把货物带出境可获得优渥收入,专门接触愿意从事灰色地带工作的人。
有人应征后,随即被载往中坜一处民宅,再由 24 岁周姓、26 岁简姓成员轮班看守,等待安排出境班次。
3 名被害人出境前被拦截
专案小组事后清查,共有 3 人落入这一陷阱,但都在安排出境前被拦下,无人真正离开台湾。另有涉案 3 名少年,已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移送少年法庭。
案件因一名少年的手机内容曝光
这起案件之所以曝光,是因刑事局在办理一名张姓少年的另一案件时,还原其手机内的通信内容,意外在一个 LINE 群组中发现成员讨论如何将人送出境,随后报请桃园地检署指挥侦办。
桃园地检署检察长张春晖将本案列为重点案件,并指派检察官杨舒涵组成专案小组。检警比对通信记录与金流后,逐步厘清该组织的分工。
检警分两波收网,4 人曾遭羁押禁见
检警分两波执行查缉,时间分别在今年 5 月 21 日与 7 月 15 日。办案人员持桃园地院签发票证,搜索 5 个处所,扣押手机等关键物证,并陆续将江承恩等 7 人带回。
其中,江承恩与陈、简、赖 3 名成员因涉案情节较重,被裁定羁押禁见。
起诉罪名涉及组织犯罪、买卖人口未遂等
检方侦结后列出的罪名包括: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中的参与犯罪组织罪,刑法中的买卖人口未遂、意图营利以诈术使人出国未遂,以及人口贩运防制法中意图营利、以诈术摘取他人器官的未遂犯行。
检方在起诉书中写明,此类行为触犯人权普世底线,文明社会没有容忍空间,因此请求法院从重量刑,对各被告判处 7 年徒刑。
检方提醒勿轻信高薪招聘信息
桃园地检署提醒,民众不要轻信网络上所谓高薪车手、协助走私等求职信息,贪图小利,可能让自己沦为人口贩运团伙眼中待价而沽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