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币和代币化资产正在把银行、交易所与加密公司推向同一市场,从支付到股票和 ETF,传统金融与加密行业的边界正变得越来越模糊。
Cointelegraph 在本期 Crypto Biz 栏目中提到,Binance 正买入 Circle 价值 1 亿美元的股份,加拿大六家最大银行在研究代币化存款,纽约证券交易所则与 Blockchain.com 合作,计划把美股和 ETF 带到链上。加密公司希望在支付和传统资产领域拿到更大份额,银行和交易所也在把这些市场搬到链上,同时不放弃自己在金融体系中的中心位置。
Binance 以 1 亿美元加码 Circle,并扩大 USDC 合作
Binance 正在加深与 Circle 的合作关系。根据周二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Circle 在 9 月 17 日的一笔私募配售中,向 Binance 发行了 1,237,011 股 A 类普通股,每股价格为 80.84 美元,总投资额为 1 亿美元。
文件显示,这一购买价格低于交易完成前 Circle 的市场价格。消息公布后,CRCL 股价上涨。
这笔投资还附带一项更广泛的 USDC 商业合作协议。按照安排,Circle 将根据通过 Binance Modular Smart Contract Wallet 基础设施持有的 USDC 数量,向 Binance 支付月度激励费用。
在最长两年的锁定期内,Binance 不得出售、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所持 Circle 股份,不过在某些终止条款触发时,锁定期也可能提前结束。锁定期间,Binance 仍保留这些股份的投票权。
加拿大六大银行测试代币化存款
加拿大六家最大银行正在联合研究加元代币化存款。这一模式被视为一种潜在的新支付轨道,可让银行存款的数字化表示在金融机构之间流转。
参与这一项目的机构包括蒙特利尔银行、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加拿大国民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丰业银行和道明银行集团。项目第一阶段将聚焦参与银行之间的转账,后续系统也可能连接到其他数字资产网络。
这一项目推出前,加拿大金融机构监管办公室已在 9 月 10 日明确,代币化存款「在法律上不同于传统存款的说法并不成立」,也就是说,使用区块链或其他技术,并不会改变其底层法律属性。
与法币支持的稳定币不同,代币化存款仍然是发行银行的负债。参与银行表示,这种模式可能支持更快、可编程的支付,未来其他吸收存款的机构也可能加入。
随着加拿大推进稳定币监管框架,这一区分显得尤其关键。该国现行框架适用于非金融机构发行人,而受监管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不在其适用范围内。
加密市场缩水之际,稳定币支付流量大增
尽管更广泛的加密市场规模明显收缩,跨境稳定币流量仍在截至 6 月的一年内大幅增长。Chainalysis 数据显示,跨境稳定币流量增长 77.5%,达到 2203 亿美元;同期,加密市场总市值下跌 37%,降至 2.1 万亿美元。
Chainalysis 还识别出 4,708 条新的跨境通道,合计承载 26.4 亿美元资金流,不过最大的通道仍占总价值的 96.1%。
该机构表示,增长中的很大一部分来自平均约 3,000 美元的转账,这种模式更接近贸易、汇款和储蓄,而不是投机活动。Tether 经济学家 Philip Gradwell 将这类活动描述为具有「稳定节奏」,更符合商业使用特征;StraitsX 首席执行官 Tianwei Liu 则提到,亚洲以外地区对美元获取、通胀保护以及绕开资本管制工具的需求,是推动因素之一。
稳定币采用率上升,也与监管规则逐步清晰同步出现。美国在 2025 年 7 月通过了 GENIUS Act,欧盟的 MiCA 框架以及香港的发牌制度,也让稳定币进入了更正式的监管范围。
纽约证券交易所与 Blockchain.com 推进代币化美股
Blockchain.com 与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合作,计划通过一个拟议中的另类交易系统,把代币化美国股票和交易所交易基金提供给加密用户。
双方已就这一数字化 ATS 签署谅解备忘录,但项目仍需获得监管批准。协议还包括 Blockchain.com 与纽约证券交易所母公司洲际交易所旗下 ICE Data Services 之间的市场数据合作。
TD Securities 的 Reid Noch 表示,这项合作意在争取零售交易活动,尤其是在代币化市场打开 24 小时和周末交易空间的情况下。Talos 的 Tanay Ved 说,加密交易平台正越来越多地演变为多资产平台。
需求也在增长。根据 RWA.xyz 的数据,代币化股票的价值已达到 31.4 亿美元,持有者数量增长 72%,升至 387 万。
这项合作出现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推出针对部分代币化证券交易场所的五年期 Innovation Exemption 之后。符合条件的代币化股票,必须代表真实股份,并拥有与传统股票相同的经济权利和治理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