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链条款初审过关,中华电信称将争取独家代理或合资引进

星链条款初审过关,中华电信称将争取独家代理或合资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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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Editor
2026-07-17 01:08:18
台湾立法机构交通委员会初审通过《电信管理法》修正草案,放宽非地面网络业者的外资持股比例及董事长国籍限制,被市场视为为 Starlink 落地铺路。中华电信董事长简志诚表示,公司正争取 Starlink 在台独家代理权,也不排除以合资成立台湾子公司的方式合作。中华电信同时建议参考日本、韩国的监管路径,分阶段开放卫星数据、语音及手机直连卫星服务,并强调低轨卫星在紧急应变与国防通信上的价值。
星链Starlink中华电信台湾监管低轨卫星SpaceX卫星通信

台湾立法机构交通委员会初审通过《电信管理法》修正草案,放宽非地面网络业者的外资持股比例与董事长国籍限制,为 SpaceX 旗下低轨卫星服务 Starlink 进入台湾市场扫除现行法规障碍。

星链条款初审过关,中华电信称将争取独家代理或合资引进 2

中华电信董事长简志诚表示,公司正积极争取 Starlink 在台湾的独家代理权,也不排除通过合资方式成立台湾子公司,引进低轨卫星服务,提升台湾通信韧性。不过他也表示,最终仍要看对方意愿。

修法初审通过,被视为“星链条款”

现行《电信管理法》规定,设置公众电信网络的企业,其董事长须具备中华民国国籍,且外国人直接与间接持股合计不得超过 60%。由于 SpaceX 在全球设立的相关公司均为全资公司,这项规定一直被视为其进入台湾市场的主要障碍。

近期初审通过的修正草案,针对卫星通信业者增订例外机制,市场因此将其视为“星链条款”。中华电信表态支持这项法规调整,认为引进国际卫星业者有助于补足非地面网络部署,但也建议后续建立完整配套措施,以维护国家安全。

中华电信提出独家代理与合资两种合作方向

简志诚表示,考虑到国家安全、电信管理与数据管理等问题,中华电信将争取台湾独家代理模式,或与 Starlink 合资成立台湾子公司,再以合作方式推动服务落地。

他提到,低轨卫星服务的引入不只是商业合作议题,也涉及后续通信管理架构,因此合作形式仍需与监管安排一并评估。

建议参考日韩模式,分阶段开放服务

针对低轨卫星未来在台湾的落地规划,中华电信建议主管机关参考日本与韩国的监管模式,采取阶段性开放策略。具体做法上,可先开放卫星数据上网服务,待运行稳定后,再逐步推进至卫星语音与手机直连卫星(Direct-to-Cell)等功能。

在运营架构方面,中华电信认为,若卫星业者能在台湾设立分公司、建设地面接收站,并与本地电信业者合作管理通信号码与无线电频率,政府对通信安全的监管效率将明显提升。通过将本地信号纳入号码管理,也可防范潜在的网络安全风险,让法规管理更完整。

中华电信称低轨卫星价值在应急与安全通信

对于市场过去认为,台湾移动通信环境成熟、覆盖率高,加上市场规模有限,低轨卫星业者未必有意进入台湾,中华电信提出不同看法。

中华电信表示,台湾人口与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移动网络覆盖率很高,低轨卫星在一般个人消费市场的需求确实相对有限;但若从国家通信体系角度观察,低轨卫星的核心价值在于紧急应变通信,以及国防安全防护。

法规则松绑后,供应链与电信竞争同步受关注

法规则松绑后,除为电信运营商带来合作机会,也被预期将带动台湾卫星通信供应链的拉货效应。报道提到,�达科(3491)、启碁(6285)、华通(2313)等相关元件与硬件厂商,皆有望参与地面接收站与卫星元件建设工程。

另外,面对台湾大哥大同业上半年每股收益(EPS)表现亮眼带来的市场竞争,中华电信回应称,虽然每股收益指标各有消长,但公司整体获利绝对值仍维持领先,未来将持续优化财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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