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开始把加密营销纳入更细的监管框架。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发布2026 年第 6 号条例,要求在社交媒体上推荐加密货币及其他数字金融资产的个人取得能力认证,除非其已持有覆盖相关活动的另一类执照。
这项规定于周三公布,核心变化直指线上推广行为。新规要求,网红或内容创作者只能推广在授权交易所挂牌的数字资产,宣传内容中出现的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也必须持有相应监管牌照。监管重点不只落在“谁能说”,也落在“能推广什么”。
推广渠道被收紧,独立带货模式受限
按照该指令,营销活动必须通过受监管的金融服务企业开展,相关企业需对推广材料负责。材料投放也必须经由这些企业的官方沟通渠道发布,而不是由网红自行发起独立推广活动。
这意味着,社交媒体上的加密宣传不再只是品牌与博主之间的合作安排。责任链条被明确到持牌机构,宣传路径也被限定在合规渠道之内,网红个人账号的独立“荐币”空间被明显压缩。
多国同步收紧 finfluencer 监管
印尼并不是单独行动。随着社交媒体在投资决策中的影响力持续上升,多个司法辖区都在加强对金融类网红的监管。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在2022 年 3 月明确表示,如果网红发布的内容构成金融建议,或帮助安排金融交易,其本人可能需要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ASIC 还提醒,持牌金融机构若聘请网红进行推广,也可能要为其不当行为承担责任。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在2024 年发布指引称,未经授权的网红若在未获授权公司的批准下推广受监管金融产品,可能构成刑事违法。4 月 24 日,FCA 还协调发起了一次打击非法金融推广的国际“行动周”。该机构表示,共有17 家监管机构参与执法、消费者宣传和面向网红的教育行动,并提交了120 份删除请求,要求下架1,267 条非法金融广告,这些广告至少触达了英国社交媒体上230 万个账号。
韩国也在推进类似方向的规则。2 月,韩国共同民主党议员提出法案,要求推广加密货币或股票的网红披露个人持仓以及因推荐而获得的报酬;若违反披露要求,拟适用与不公平交易案件相近的处罚。该提案之前,韩国监管层今年已推出其他措施,包括由金融监督院使用 AI 进行市场监测,以及新增申报义务,要求部分海外财产投资者披露加密交易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