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与另外 7 个部门 联合发布新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并将 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一并纳入监管高压范围。通知提出,比特币、以太坊、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得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执行层面很直接。
文件同时要求,对相关业务“严格禁止”“坚决取缔”,责任范围覆盖交易、发行、撮合、支付、推广到线上展示等整条服务链,灰色地带被继续压缩。
虚拟货币与RWA代币化同时被纳入禁令
根据通知,法币与加密资产兑换、币币交易、做市、信息中介、代币发行以及与加密资产挂钩的金融产品,均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文件对 RWA 代币化也给出界定,即将资产所有权或收益权转化为代币后发行和交易。对于这类活动,监管部门明确表示,除非在指定金融基础设施上获得明确批准,否则在中国境内开展相关发行和交易活动均被禁止。
针对境外路径,文件还写明,境外机构不得向中国境内用户违法提供与 RWA 代币化有关的服务。这意味着监管口径已不只针对链上发行或交易环节,也覆盖离岸架构对境内用户的触达。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同步收紧
这份通知强化了 2021 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多部门协作框架,并在同日废止该 2021 年文件。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为任何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产品提供开户、资金划转、清算、托管或保险服务。互联网平台也不得为加密资产或 RWA 服务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流量导入或付费推广,并需配合关闭相关网站、应用程序和公众账号。
同一份通知还重申对挖矿的整治要求,要求各地全面排查并关停现有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格禁止新增产能。
离岸安排被纳入“同业务同风险同规则”口径
在跨境和离岸安排上,监管部门提出“同业务、同风险、同规则”的原则。按照这一口径,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载体,未经事前批准、备案或登记,不得发行虚拟货币,也不得基于境内资产进行 RWA 式证券化操作。文件即时生效,措辞指向维持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市场数据同步承压
消息发布时,加密资产市场整体走弱。比特币(BTC)报 66,005 美元,24 小时跌幅约 7.9%;以太坊(ETH)约报 1,890 美元,日内下跌约 11.6%;Solana(SOL)报 77.8 美元,24 小时跌约 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