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再瞄虚拟货币洗钱:财产刑加码,犯罪不获利

中国最高法再瞄虚拟货币洗钱:财产刑加码,犯罪不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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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Editor 01
2026-07-24 07:10:15
中国最高法院2月26日明确将打击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洗钱的关联犯罪,加大财产刑力度。2024年起诉利用虚拟货币转移犯罪所得案3032人,虚拟货币已成电诈洗钱主要通道。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在2月26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法院将重点打击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进行洗钱的关联犯罪,并强调加大财产刑力度,核心原则是“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利”。

虚拟货币与地下钱庄并列打击重点

汪斌在发布会上点名,除了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电诈“金主”以及组织偷渡的“蛇头”外,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洗钱的关联犯罪也被列为下一阶段打击目标。同时,在电诈过程中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同样纳入重点。

财产刑加码:退赃退赔可宽,拒不退赔从严

法院将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引导涉及“两卡”(电话卡、银行卡)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人员自愿补偿被害人。退赃退赔将作为认罪悔罪、从宽量刑的情节;对有退赔能力但拒不执行的,法院将从重惩处。这意味着即便犯罪分子已将赃款转换为加密资产,仍面临追缴与加重量刑。

虚拟货币已成电诈洗钱“主要通道”

中国司法体系近年持续加码。2024年8月,最高法与最高检联合发布司法解释,首次将“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据最高检数据,2024年全国起诉利用虚拟货币转移犯罪所得等洗钱犯罪达3032人。随着电信诈骗集团大量使用USDT等稳定币跨境转款,虚拟货币已成为除地下钱庄外洗钱的主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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