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以6 比 3裁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不授予总统单方面征收关税的权力。判决公布后数小时,特朗普即签���行政命令,援引《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在现有关税基础上加征10%全球关税,为期150 天。
首席大法官 Roberts 在判词中指出,IEEPA 全文没有提及关税或税赋,此前也从未有总统将该法解释为拥有这类权力。这一裁定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自 2025 年以来美国海关依据 IEEPA 征收的关税,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违法。按报道估算,这部分金额可能达到1750 亿美元,进口商因此有权申请退款。
第 122 条成为临时替代工具
白宫表示,新措施将于24 日零时生效,但部分食品、关键矿产,以及已适用其他关税且未受法院裁定影响的品项,不在本轮措施范围内。第 122 条原本用于应对国际收支危机,允许总统征收最高15%的临时关税,但期限只有 150 天,除非国会投票延长。
这意味着,特朗普虽然迅速找到替代法源,却没有摆脱时间限制。按现有安排,这项工具最多只能支撑到 7 月底。财长贝森特则表示,若结合第 122 条、第 232 条和第 301 条等授权,2026 年的关税收入将“几乎不受影响”。
退税压力与法律限制同时浮现
市场现在盯着两个问题。一个是退税。报道指出,进口商通常在货物“清算”后有180 天可以提出抗辩,法律界普遍预期,未来数月将出现大量退税申请,国际贸易法院(CIT)将负责监督处理流程。对美国财政部来说,这可能形成大规模财政压力。
另一个是新法条本身的可操作性。外媒分析称,第 122 条此前从未被任何总统实际动用,其法律效力尚未经过司法检验;同时,该条款要求关税必须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这也让特朗普惯用的差异化“对等关税”策略更难落地。
关税工具仍在,但操作空间收窄
最高法院此次否定的,是以“国家紧急状态”为基础绕过国会、对全球实施广泛关税的路径。其他工具并未消失,但限制都很明确:第 122 条有时限,第 232 条必须以国家安全为依据,第 301 条需要走调查程序。也就是说,��统仍可推动关税措施,只是难以像过去那样长期、全面地使用。
接下来的焦点将集中在三件事上:退税规模究竟多大;特朗普能否在 150 天内推动国会延长或固化相关关税安排;以及第 232 条和第 301 条的调查范围是否继续扩大。关税战没有结束,争议的重心已转向法律与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