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监管
2026-08-09 12:50:40律师解读:开发加密聊天软件何时会触及帮信罪
WuBlockchain转载邵诗巍文章称,开发加密聊天软件本身并不当然构成帮信罪,关键在于开发者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是否提供技术支持,以及情节是否严重。文中结合长春聊天软件案和上海网站开发案指出,产品交付后的维护、销售参与、后台权限、异常付款与客户身份等,都是司法机关判断“主观明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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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Blockchain转载邵诗巍文章称,开发加密聊天软件本身并不当然构成帮信罪,关键在于开发者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是否提供技术支持,以及情节是否严重。文中结合长春聊天软件案和上海网站开发案指出,产品交付后的维护、销售参与、后台权限、异常付款与客户身份等,都是司法机关判断“主观明知”的重点。

围绕一起涉嫌利用虚拟货币买卖外汇类非法经营案,邵诗巍律师提出,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不等于可以直接转为帮信罪。其核心观点是,帮信罪上游犯罪必须属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而非仅在犯罪过程中使用了微信、Telegram、网上银行或虚拟货币等工具。文章据此从法条体系、罪名结构、帮助行为类型和“实施”的刑法含义等角度展开分析,并梳理实务与理论中的三种理解路径。

转载作者刘正要文章称,中国内地对虚拟货币永续合约的刑事评价,核心不在产品名称,而在平台设计与运营方式。文中围绕射幸性、平台是否坐庄、USDT 是否构成赌资、经营性与控制性等维度展开,并讨论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及不同参与主体的责任分层,指出永续合约业务在内地本就没有合法展业空间。

TechFlowPost 刊文指出,涉 USDT、OTC 场外交易和跨境换汇的风险,往往不是从“持有 U”本身开始,而是取决于交易是否实际完成了人民币与境外外币之间的兑换,以及是否卷入涉诈、涉赌等上游资金。文章梳理了非法经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信、洗钱等常见罪名的判断路径,并建议在冻卡、传唤或调查后尽快理清角色、资金与币流、收益和沟通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