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周二发布一项拟议会计准则更新,拟进一步明确在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数字资产何时可以被认定为现金等价物。
按这项提案,符合条件的稳定币可与国库券、商业票据和货币市场基金一起,列在资产负债表的同一现金等价物项目中。FASB没有修改现金等价物的定义,而是在现金流量表相关指引中加入示例,说明哪些资产可以满足这一标准。
提案列出稳定币可被视为现金等价物的示例条件
FASB拟加入的示例指向几项核心要求:企业需拥有可按已知现金金额、直接向发行方随时赎回的合同权利;相关储备需至少按 1:1 比例隔离持有,且投资于短期、高流动性资产;发行方还需每年披露这些储备。
提案的另一部分还要求,凡是在报表中列示现金等价物的实体,都需要每年披露其重大组成部分。这一披露要求并不只针对接触加密资产的公司,未涉及加密业务的企业同样适用。
意见征集与推进时间表
这项提案的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 11 月 19 日。FASB表示,将在审阅反馈意见后决定最终生效日期。
根据当前实务,同样持有 USDC 的公司,可能一家将其按接近现金的项目处理,另一家则记为其他资产。这会扭曲同一行业内部对营运资本的横向比较,也让是否使用稳定币支付更像是会计处理问题,而不是资金管理决策。
如果这一点被厘清,上市公司在试点之外持有代币化美元所面对的一项长期但不显眼的障碍就会减少。
对稳定币发行方的筛选效应
这项现金等价物测试也会把压力传导给发行方。按照提案中的思路,储备质量、储备隔离和随时赎回能力,将成为能否满足标准的关键。能够证明同时满足这三项条件的发行方将更占优势;存在锁定期、赎回闸门,或储备支持不透明的产品,则会被排除在外。
Circle曾在FASB征集议程意见期间推动这一项目。美国总统特朗普的数字资产工作组也在其 2025 年 7 月报告中建议,FASB应考虑将支付型稳定币视为现金等价物。
与既有会计和立法框架衔接
FASB在去年 10 月受理该项目后,将其纳入技术议程,并于今年 4 月投票决定起草这份提案。
这项工作也延续了该委员会 2023 年发布的会计准则。按照当时的规则,公司需以公允价值计量比特币及其他加密资产,但该指引明确将稳定币和 NFT 排除在外。
会计规则的推进,与成文法框架几乎同步展开。GENIUS Act 已于 2025 年 7 月成为法律。就在本周一,美国财政部还提出了关于哪些主体可以发行和分销支付型稳定币的规则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