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 / Odaily 星球日报 Golem(@web 3_golem)

比特币创始人中本聪有一天也会摊上官司,钱包地址“所有权”可能被人夺走。今年三月,纽约州最高法院受理了一起诉讼:原告化名 Noah Doe 和两家未具名的怀俄明州有限责任公司,试图确认其对与 39,069 个比特币地址关联的超过 370 万枚比特币(约合 2740 亿美元)的所有权。更重要的是,这 39,069 个地址中还包括疑似属于比特币创始人中本聪的地址,共 21,744 个地址,持有约 109 万枚比特币,按当前价格计算价值约 837 亿美元。
简单来说,一位匿名人士及其在怀俄明州注册的公司正试图让纽约法院裁定,比特币创始人中本聪的比特币(以及许多其他加密货币)属于遗失财产,他们理应因“捡到”这些比特币而合法拥有所有权。Galaxy 分析了原告的潜在动机和身份、对比特币的影响以及原告胜诉的可能性。

案件概述及原告套路拆解
原告已向纽约州最高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宣布他们拥有 39,069 个休眠比特币地址及其中的所有资产。法律依据是《纽约州民事诉讼规则》第 3001 条规定的确认所有权的宣告判决,其根本依据是纽约州的失物招领法,即《个人财产法》第 7-B 条。该条款规定,拾得失物者若将其交给警方,且在规定的等待期内未遭到失主否认,则最终可取得该失物的所有权,原告试图将这一旧框架套用到比特币上。
具体套路是:Noah Doe 作为拾得者,其将包含地址的 U 盘(并非私钥或持有地址的证明,仅仅是公开的地址)送至纽约市警察局第 17 分局,以此代替将失物交给警方;随后在比特币链上发起 OP_RETURN 通知并发布新闻稿,以此代替联系失主;最后让专家鉴定每个地址价值低于 10 美元,使整个案件进入该条款规定的最快程序。纽约判决的真正价值在于其他方面。它将起到“产权瑕疵”的作用:如果这些比特币未来出现在任何受监管的场所,原告可以出示这份文件来对抗交易所或托管机构。这就是此案对比特币持有者构成的潜在风险,也是为什么这起听起来匪夷所思的诉讼仍然值得仔细审视的原因。

纽约州个人财产法第 7-B 条(第 251-258 节)规定了一项简短的失物招领制度。它提供了两种不同的拾得人取得所有权的途径,本案原告同时援引了这两种途径。投诉中(未具名)的“独立专家”将每个地址的“现状”价值定为低于 10 美元,理由是追回物品的可能性不大。这一价值评估决定了整个案件的程序进展,因为它将每个地址都纳入了第 257(2)条规定的统一一年归属期限内。这也使得 A 方案流程更短,价值低于 100 美元的物品只需根据第 254 条规定警方也只扣押三个月。起诉状中列举了原告多个论点,每个论点都必须成立,下一个论点才能成立,环环相扣。
Noah Doe 地址的组成:从中本聪到门头沟
Galaxy 利用他们的比特币全节点和内部研究数据库,对原告 Noah Doe 声称“捡到”的地址进行了分析。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39,069 个“ Noah Doe 地址”持有 3,799,629 枚比特币,按每枚 77,245 美元计算,总价值约为 2935 亿美元。这些价值并非均匀分布,而是集中在几个不同的集合里,每个集合都讲述着不同的故事。

首先是中本聪(Patoshi)地址,包含 21,923 个地址,约 1,096,134 枚比特币(约 847 亿美元)。这些是早期挖出的比特币,通过“Patoshi”随机数模式与比特币的创造者联系起来,它们从未转移过。其次,仅 1 个地址,约 79,957 枚比特币(约 62 亿美元),这是 John Doe #1,这些比特币是从早期比特币交易所 Mt. Gox 被盗的,自 2011 年以来一直未被动用,它们是存在争议的财产,调查人员已追踪多年。再者,仅 1 个地址,约 2,131 个比特币(约 1.6 亿美元),这是 John Doe #104,一个可证明无法花费的“销毁”地址,没有人持有过它的密钥,因为根据设计,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密钥。最后是其他鲸鱼地址,共 7,144 个地址,约 2,621,407 个比特币(约 2025 亿美元),这些地址包含大量早期持有者和交易所时代的比特币,多年来一直未曾转移。
这种休眠状态由来已久。如果我们按比特币最后一次在链上转移的年份对每个地址进行排序,会发现大部分比特币的转移年份都集中在比特币的早期。这些比特币绝大多数的最后一次交易发生在 2009 年至 2013 年间,而在此期间,比特币的价格从几乎为零飙升至几百美元。但这些地址中的许多此前已被认领过。在 Kleiman 诉 Wright 案(佛罗里达州南区,2018 年)中,澳大利亚商人 Craig Wright 提交了一份包含 16,404 个早期区块地址的列表,他声称这些地址属于他,以此作为他后来被驳回的“中本聪”身份认定的一部分。将 Wright 在 Kleiman 诉讼中声称拥有的比特币地址与 Noah Doe 的地址进行比较,可以看到显著的重叠。

案件疑点重重:估值、匿名与程序漏洞
虽然我们并非律师,但仅从案卷记录和相关法规来看,此案还疑点重重。在任何估价或服务问题出现之前,还有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失物招领法是针对拾获者捡到、持有并交给警方的实物而制定的。 Noah Doe 从未持有过这些硬币或钥匙。他只是查看了账簿上的公开地址,而账簿上的地址任何人都可以阅读。查看公开地址与持有失物相去甚远,将列有地址的 U 盘交给警方也与实际交出失物不同。该法规设想的拾获者可以在失主上门时归还物品,但在此案中,拾获者从未持有过这些硬币,也不可能将它们交给任何人,无论是交给据称保管它们的警察,还是交给前来认领的失主。问题关键远不止于所有权,丢失私钥并不会剥夺真正所有者的任何权益。比特币仍然留在链上,真正的密钥持有者可以随时转移它们,而数百名丢失比特币的所有者也正是这样做的。所有权不可能有效地转移给一个永远无法触及资产的拾得者。
Noah Doe 地址的平均持有量为 97.25 个比特币,价值约 750 万美元;中位数为 50.00 个比特币,价值约 386 万美元。与这些数字相比,声称每个地址的价值低于 10 美元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这只是为了让这些资产能够以最快的速度通过法律程序而采取的手段。还有两个细节进一步削弱了这种估值。提出“低于 10 美元”这一数字的专家在文件中没有署名,因此,这个主导整个时间线的单一数字无法被审查或质疑。如果将“按现状可追回”的逻辑一概而论,那么几乎所有用户自行保管的比特币价值都将接近于零,这与任何用户对待这些比特币的方式都截然不同,尤其是那些费尽心思提起诉讼的原告。

Noah Doe 在本案中使用匿名也非常可疑。其要求保持匿名,以免被当作大额持有者而遭到追查,但他寻求的权益却要迫使实际地址的持有者公开身份,以捍卫自己的加密货币。原告想要为自己争取的保护,恰恰是他想要剥夺所有被告的。即使个人可以提出真正的人身安全保护理论,但该理论的存在也是为了保护自然人。ABC 公司和 XYZ 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空壳公司,公司没有实体可以受到威胁,也没有隐私可以暴露,因此害怕敲诈勒索的逻辑对它并不适用,允许两家公司以空壳公司名义主张数千亿美元的财产,这简直匪夷所思。何况纽约州也不赞成匿名实体。纽约法院极少允许使用化名,虽然纽约州历史上允许匿名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权,但该州的《有限责任公司透明法》现在强制要求披露受益所有权,尽管联邦法规已将其适用范围缩小到外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真正的风险:判决作为对抗交易所的杠杆
即使我们抛开这些细节,就会发现这起诉讼的“胆大妄为”。纽约法院竟然会基于一个可疑的低于 10 美元估值的“失物招领”理论,将价值约 2930 亿美元的比特币(包括属于中本聪的一些比特币)的合法所有权判给匿名人士,这简直匪夷所思。法院通常不愿受理此类新颖且影响深远的案件,尤其是在财产存在争议且判决可能对当事人产生广泛影响的情况下,这种不愿授予的意愿更为强烈。

由于这是一起关于财产所有权的确认诉讼,根据纽约州民事诉讼规则第 1012(a)(3)条,地址的真正所有人有权直接介入诉讼;而利益相关的非所有人则可以根据第 1013 条申请许可介入。然而,尽管该原则允许介入,但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巨大的障碍,要介入诉讼,所有人必须主动提出并证明其对所登记地址的控制权,而这正是谨慎的比特币巨鲸毕生都在努力避免的去匿名化。被告地址均为化名,刻意不予公开,因此,到 2026 年 6 月底,也就是送达后约 30 天,技术性缺席判决几乎肯定会发生。缺席判决动议很可能在夏季提出,然而,由于诸多原因,法院不太可能迅速做出完全符合原告所有诉求的缺席判决。
因此,危险不在于原告能否扣押中本聪的比特币,或者 Noah Doe 被告地址中提到的任何其他比特币。危险在于,如果这些比特币中的任何一个转移到中心化交易所或托管机构,原告可以向该机构出示他们的纽约州判决,并试图对这些比特币设置担保。这样的行动可能会冻结资产,引发长达数年的诉讼,并迫使在事发数十年后转移比特币的持有者出面证明所有权,从而危及自身的匿名性。纸质所有权证书是用来对抗受监管的中介机构及其依赖者的杠杆,这几乎可以肯定地解释了为什么即使判决永远无法直接影响到比特币本身,但对于本案的幕后推手来说,仍然值得他们去争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