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 11 项相关公告,确立加密货币 ETF 的设立与监管框架,相关规则将于 10 月 16 日生效。
根据新规,crypto ETF 须作为被动型基金,追踪单一加密资产价格;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对该资产的平均净敞口不得低于资产净值的 80%。初期可投资标的仅限比特币和以太坊。
这类 ETF 将在泰国证券交易所(SET)独家上市交易。相关资产须由受 SEC 监管的数字资产托管机构保管,券商不得为这类产品提供保证金融资。
同时,SEC 放开共同基金与私募基金投资本地 crypto ETF,但初期不允许发行境外 crypto ETF 相关的存托凭证等替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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