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就海外数字资产衍生品投资规则展开公开咨询,拟允许当地持牌衍生品业者,向一般投资者、高资产投资者及超高资产投资者提供符合指定条件的海外数字资产期货及其他衍生品服务。
服务须通过持牌业者提供
根据提案,相关服务须由取得衍生品代理或交易商牌照的业者提供。这并不代表泰国散户可直接使用所有海外加密货币交易所。
提案还列出合资格产品的基本条件。相关数字资产衍生品的标的资产、合约期限、杠杆,以及交割或结算方式,均须与泰国市场上的数字资产衍生品规格一致;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合约,期限原则上不得短于 1 个月。
交易场所和清算机制设限
海外产品还必须在采用中央交易对手方清算的衍生品交易所交易。相关交易所须受到符合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多边合作备忘录特定标准的监管机构监督,或其本身属于世界交易所联合会成员,以降低交易对手违约及市场监管不足的风险。
永续合约和差价合约或难纳入散户渠道
泰国 SEC 在咨询文件中指出,海外数字资产衍生品包括标准化期货、期权、永续合约及差价合约,但不同产品的结构和风险差异很大。
其中,不少永续合约及差价合约是在不设中央清算、甚至没有明确金融监管的离岸数字资产交易所买卖,因此预计难以符合面向散户开放的准入条件。
不合资格产品仅限机构投资者
对于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海外数字资产衍生品,提案仅允许持牌业者向机构投资者提供服务。现行海外衍生品规则原本允许超高资产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接触更广泛的产品;新方案则拟将不合资格数字资产衍生品限定为机构投资者可参与,因此也带有收紧超高资产投资者准入范围的效果。
此前已纳入《衍生品法》合资格标的范围
泰国已于今年 4 月正式将加密货币及数字代币纳入《衍生品法》的合资格标的资产范围。与此同时,泰国 SEC 也正与泰国期货交易所商讨本土数字资产衍生品的合约规格。
不过,当局目前尚未公布哪些加密资产、海外交易所或具体产品将符合要求。
咨询 9 月 30 日结束
本次咨询将于 9 月 30 日结束,最终规则及生效日期仍未确定。若方案落地,泰国将通过本地持牌中介、受监管交易所及中央清算机制,有限度扩大投资者接触海外数字资产衍生品的渠道,而非全面开放高杠杆离岸合约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