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治献金法修法草案历经行政院13次审查,监察院明确表态:加密货币与直播打赏(抖内)原则上禁止。7月21日,监察院廉政委员会召集人赵永清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处处长陈美延召开记者会,提醒参选人注意规定,违规将面临行政裁罚或移送法办。
13次审查后方向确定
陈美延指出,行政院针对修法草案已进行13次审查,对于直播打赏、加密货币是否纳入政治献金,方向明确——禁止。这意味着修法完成后,候选人若收受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捐款,或直播平台接受观众打赏,均可能违法。
黄国昌抖内风波成导火线
今年2月,台湾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卸任立委两天内收到近30万元直播打赏,引发社会关注。内政部长刘世芳当时表示直播打赏难稽核,不符合现行合法收受管道,等同宣告该类行为高度法律风险。监察院此次记者会进一步确认禁止立场。
赵永清还提醒,现行常见违规样态包括:未经许可设政治献金专户、超捐赠限额、收受陆港外资金、接受亏损公司捐赠、以他人名义捐赠等。捐赠者与收受者均需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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