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 Research:亚洲预测市场缺少监管框架,资金持续流向离岸平台

Tiger Research:亚洲预测市场缺少监管框架,资金持续流向离岸平台

N
News Editor
2026-08-08 02:44:00
Tiger Research 指出,亚洲预测市场并未因监管缺位而停滞,反而有大量流动性流向离岸平台,但税收征管、消费者保护和市场监督都难以落实。报告对比美国、英国和欧洲的制度路径后称,亚洲既缺少可容纳私营预测市场的博彩牌照框架,也缺少可覆盖非金融事件合约的金融产品定义。报告提出三条可能路径,包括纳入博彩监管、纳入衍生品监管,或为预测市场设立独立第三类别。

Tiger Research 发布报告称,亚洲市场目前缺乏对预测市场进行分类的监管架构。监管部门既没有通用牌照框架,也没有开放式的金融产品定义,这使预测市场长期停留在灰色地带。报告认为,这一状态没有抑制市场活动,反而让大量流动性流向离岸平台,但政府无法有效征税,投资者保护和市场诚信监督也难以建立。

Tiger Research:亚洲预测市场缺少监管框架,资金持续流向离岸平台 2

定义问题决定预测市场的制度归属

报告称,预测市场作为信息平台具有价值,但法律一直没有在它与赌博之间划出明确边界,核心争议首先是定义问题。

以英国 2005 年《博彩法》为例,第 9 条对投注对象作出宽泛定义:只要附加了金钱价值,就可能落入博彩监管范围,涵盖比赛、竞争或其他事件或过程的结果,某事发生或不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某事是否为真。按照这一逻辑,预测市场将经济价值附加于特定事件结果或事实判断,在结构上与投注高度相似。

报告认为,监管讨论最终都要回到分类本身:预测市场究竟应被纳入传统博彩监管框架,重新归入衍生品等金融架构,还是通过单独立法设为独立类别。

西方市场的制度路径并不相同

报告将西方司法辖区对预测市场的制度安排概括为三类。美国把预测市场放入《商品交易法》框架下的衍生品体系,英国将其纳入通用的博彩中介牌照制度,欧洲大陆则在金融监管与博彩法之间形成双重限制。共同点在于,只有当博彩法规之外存在替代性的监管路径时,预测市场才可能获得制度性接纳。

美国:通过扩展衍生品定义纳入监管

报告称,美国并不是通过接受博彩框架来容纳预测市场,而是借助《商品交易法》中的既有合约结构,将其作为金融协议处理。

2000 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通过对“排除商品”的开放式定义,为选举结果、天气事件等非金融变量进入同一分类体系奠定了基础。2010 年《多德-弗兰克法》则赋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两项关键权力:一是对事件合约实施联邦层面的专属管辖,二是依据 40.11 规则,禁止与恐怖主义、暗杀、战争和博彩相关的特定合约。

报告称,这两部法律本身都不是为预测市场专门制定,但它们共同形成了将相关合约视为金融协议而非赌博的法律基础,也让 CFTC 成为集中监管对口机构,替代了原本按州分散推进的路径。

在这一长期制度积累下,市场开始围绕持牌实体运转。2020 年 11 月,Kalshi 获得指定合约市场(DCM)资格,可向散户出售广泛的事件合约。Polymarket 在 2022 年遭遇执法后,于 2025 年通过收购持牌交易所 QCEX 走向合规。

Tiger Research:亚洲预测市场缺少监管框架,资金持续流向离岸平台 3

英国:用现有博彩中介牌照吸纳预测市场

报告指出,英国没有把预测市场视为衍生品的延伸,而是将其认定为投注的一种形式,并通过 2005 年《博彩法》将其纳入监管。

其中三项条款最关键。第 9 条提供了足够宽泛的投注定义;第 13 条中的“博彩中介”概念,与预测市场撮合用户间合约、而非平台直接持仓的结构相匹配;第 65(4) 条允许通过部长令调整牌照类别,使新市场模式可以在无须单独立法的情况下被吸纳进现有框架。

报告提到,2026 年 2 月,英国博彩委员会明确预测市场平台属于“博彩中介”类别,必须取得相应牌照。这一做法并非全面禁止,而是形成了清晰的准入路径:无牌运营将面临严厉处罚,合规平台则可以进入注册流程。

不过,全球主要平台对英国市场仍较谨慎。报告认为,原因在于它们在美国的诉讼策略。Kalshi 和 Polymarket 均在法律论证中强调预测合约属于金融衍生品而非赌博。如果转而取得英国“博彩中介”牌照,平台将被正式归类为博彩运营商,这会削弱其在美国诉讼中的立场。

这也使英国形成与全球主流不同的市场环境,本土运营商反而具备优势。现有博彩交易所 Matchbook 依托其博彩中介牌照,于 2026 年 1 月推出“Matchbook Predictions”;新进入者 Versus 获得英国博彩委员会通用博彩牌照后,也上线了自己的预测市场。

欧洲:金融监管与博彩法双重封闭

报告称,欧洲大陆的制度结构更严格。MiFID II 下的金融监管与各成员国博彩法叠加后,构成两层障碍:任何被认定为金融工具的合约,会立即受到二元期权禁令约束;未被认定为金融工具的合约,则还要面对各国严格的博彩定义。

2026 年 7 月,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在官方声明中明确指出,事件合约的二元支付结构完全落入二元期权禁令的适用范围。这意味着,以金融产品身份进入欧洲市场的路径基本被关闭。

在博彩法层面,情况同样严苛。报告举法国为例称,法国国家博彩管理局(ANJ)实施了分阶段执法升级,最终将预测市场运营归类为非法赌博。

Tiger Research:亚洲预测市场缺少监管框架,资金持续流向离岸平台 4

报告提到的一个例外是直布罗陀。2026 年 7 月,直布罗陀推出专门立法框架“预测市场法规”,把预测市场定义为独特的“第三类别”。不过报告也指出,直布罗陀并非欧盟成员,因此这一做法不适用欧洲内部互认机制,覆盖面有限。

报告同时指出,欧洲的封闭格局并非一定长期持续。欧盟委员会已将预测市场的法律处理纳入加密资产市场监管(MiCA)审查流程,最终结论将取决于 2027 年 6 月到期的报告结果。

亚洲的核心问题是制度缺失,而不是市场不存在

报告认为,亚洲司法辖区面临两类西方市场中并不以相同方式出现的结构性约束。

  • 一是国家控制的博彩牌照体系。亚洲缺乏类似英国“博彩中介”那样、可容纳私营创新的通用牌照框架,牌照通常通过国家控制的垄断结构分配。
  • 二是金融产品分类约束。韩国和日本的金融法采用封闭的正面清单来界定标的资产,使美国通过“非金融或有事件”概念进行重新分类的做法难以复制。

报告称,亚洲并不缺合法博彩市场。日本、韩国、新加坡和香港都已有合法博彩安排,因此将预测市场受阻归因于情绪抵触或文化特殊性,并不符合现实。真正的问题在于,两套现有分类体系都没有为这种新商业模式提供制度基础。

韩国:缺少制度入口,刑事执法成为默认工具

报告称,韩国国内有关预测市场的讨论尚未进入法律地位或社会价值层面,现行监管更倾向于直接将其视作投机产品。

《投机行为规制及处罚特别法》中的“奖金业务”规定,与预测市场的运营结构存在明显重叠。该业务被定义为通过正确预测特定事件结果来分配金钱或财产的业务,在结构上接近预测市场。

但报告也指出,相关法律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奖金业务法预设的是赌场式结构,即运营商直接控制资金池;而 Polymarket 这类现代平台采用撮合模式,平台只在用户之间促成合约,并不直接持有资金。目前尚无司法解释说明,这种结构差异在现行法规下应如何处理。

金融监管路径同样不通。《资本市场法》通过正面清单界定标的资产,虽然覆盖金融指标,但没有明确依据将选举结果等非金融变量纳入衍生品范畴。加上博彩业务经营权保留给国家垄断实体,私人平台也无法借由博彩路径合法进入。

日本:依赖灰色地带中的变通结构

报告称,日本的预测市场更接近监管变通,而不是制度整合。本地平台常采用类似柏青哥行业“三店系统”的机制,通过物理切断直接现金流,来规避赌博定义中的关键要素。

Tiger Research:亚洲预测市场缺少监管框架,资金持续流向离岸平台 5

这一结构通常包括三部分:

  • 平台运营商:不接受直接现金充值,而是采用观看广告等行为换取免费奖励的模式,同时取消平台内部任何现金兑换功能,以移除“财产得失”这一赌博定义要素。
  • 奖励发行方:平台之外的独立第三方向成功预测者发放礼品券等奖励。运营商与发行主体分离后,运营商不再直接承担奖励兑付现金的法律风险。
  • 外部兑现市场:平台外部形成点对点转移市场及附属商户网络,奖励在这些场景中被消费或兑换为现金。由于平台不参与这一过程,整体结构维持法律上的分离。

报告认为,这种模式本质上仍是灰色地带中的非正式商业实践,而不是建立在稳固法律基础上的制度安排。全球平台要么无法进入日本市场,要么只能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在严格限制下开展业务。报告并称,日本在政策讨论上的实质进展与韩国并无明显差异。

监管缺位并未阻止资金流入亚洲相关预测市场

报告称,制度架构缺失不等于市场不存在。与韩国 2026 年 6 月地方选举相关的预测市场,吸引了超过 5200 万美元流动性,约合 728 亿韩元。报告据此认为,即便没有本地监管框架,用户参与境外平台的规模已跨过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门槛。

但这些交易处于税收体系之外,缺乏消费者保护,市场诚信监督也无从落实。

报告把监管机构当前可选的应对措施归纳为三种:

  1. 扩展现有刑事法规并实施制裁,这被报告描述为韩国当前的做法;
  2. 通过技术手段彻底封锁平台访问,这被报告称为新加坡模式;
  3. 将预测市场纳入监管,并同步取得税收收入和监管权。

报告认为,只有第三种路径能够更精确地实现税收征收、消费者保护和市场透明度等监管目标。

按照报告给出的测算,2026 年预测市场全球年交易量预计将超过 2000 亿美元。若保守假设韩国国内用户占其中 1%,则单一亚洲市场可归因的交易量就达到 20 亿美元。依不同税制设计,潜在新增税收收入约为每年 400 万至 4320 万美元。

报告强调,重点并不在于数字本身有多大,而在于如果监管不能适应,这些交易不会自行消失,只会继续留在不受监管的环境中。届时,监管机构既失去税收和监管权,还要继续承担行政和刑事执法成本。

Tiger Research:亚洲预测市场缺少监管框架,资金持续流向离岸平台 6

三条可能的制度路径

报告最后提出,预测市场的制度适配,取决于监管者准备使用哪一种既有框架来定义它。

纳入博彩监管

这一路径延续亚洲现有对国家批准投机活动的监管逻辑,例如体育博彩池或综合度假村赌场。它与国家垄断结构相兼容,也更容易用公共资金用途来论证其合理性。但报告认为,这一框架在适配私营平台商业模式时存在先天限制。

纳入衍生品监管

报告将其描述为摩擦最小、操作上最可行的路径。具体做法是微调金融产品定义,参考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对非金融变量的接纳方式,或利用韩国《资本市场法》中“经济风险”的表述空间。报告称,这种方式可以避开与国家博彩垄断的正面冲突,同时通过把合格标的资产限定为可公开验证的统计变量,降低投机与市场操纵方面的担忧。

设立独立第三类别

第三种方式是仿照直布罗陀,专门为预测市场设计立法框架。这种方案在监管校准上最精确,但由于缺少先例,也意味着最高的立法与政治成本。

报告称亚洲首先需要公开讨论机制

报告认为,这不是一个可以在短期内完成的制度调整议题。许多亚洲司法辖区甚至还没有形成围绕预测市场法律身份的基础公共讨论,立法动力更无从谈起。

报告称,亚洲当前连最基本的议程都尚未被摆上台面,围绕预测市场的话语也缺少主导者。要精确分析预测市场如何运作,需要正式的公共论坛,例如围绕核心问题展开的公私圆桌会议。建立这类讨论机制,被报告称为当下最紧迫的事项。

报告还提到,若要把讨论真正推进到政策层面,还需要能够持续提供分析与数据的组织。文中以 Limitless Research 为例称,这类研究机构可以通过展示数据驱动的预测模型,参与建立市场价值体系并塑造公共话语。

报告最后表示,预测市场同时具有明显收益与风险,但在辩论尚未发生前就作出制度性结论,会回避真正的核心问题。现阶段更需要的是建设性的公共讨论。

本文最初由 Bit.Fan 发布。 欲了解更多加密货币新闻与市场洞察,请访问 www.bit.fan.
600

免责声明:

本平台展示的市场信息、项目资料与第三方内容仅用于行业信息分享,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收益承诺。

加密资产交易具有较高风险,用户应充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独立作出决策,相关盈亏及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