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7 日,香港立法会会议上,议员陈振英就规管新兴支付平台提出书面质询,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作出书面答复。
质询指出,近年出现新兴聚合支付平台,以低手续费及「先买后付」等方式接触小商户。部分平台出现拖欠款项、虚假入数,也有平台仅以金融科技公司登记,未取得金融牌照,且未公开合作机构或运作状况。
港府称持续监察并依法执法
陈浩濂表示,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持续监察新兴支付模式,并在法定框架下采取执法行动。
经咨询香港金管局及海关后,2024 年 1 月至 2026 年 9 月,金管局接获 16 宗涉嫌无牌发行或营运储值支付工具的投诉。调查后,1 宗成立,投诉人未报称金钱损失,金管局正与有关公司跟进。
涉及不同业务适用不同牌照要求
答复指出,金管局依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规管储值支付工具。除非获法定豁免,未领牌而在香港发行或营运相关工具即属违法。
经营货币兑换及跨境汇款的金钱服务,除非获豁免,须向海关申领牌照。提供「先买后付」而涉及贷款业务的非银行机构,则须按《放债人条例》申领放债人牌照。
对于涉嫌无牌或违规个案,陈浩濂表示,由金管局处理,并可与其他监管机构协作或转介执法部门。
本文最初由 Bit.Fan 发布。 欲了解更多加密货币新闻与市场洞察,请访问 www.bit.f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