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7月24日发布政策文件,总结第十四五个五年规划期间反洗钱工作,明确将加大对虚拟货币洗钱、跨境资金转移等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文件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依据《刑法》第191条(洗钱罪条款)作出超过2000起定罪判决,执法部门同时加强与国际司法管辖区的合作。
2025年超2000起洗钱定罪,虚拟货币成重点目标
央行指出,自2022年央行、公安部等11部门联合启动专项行动以来,调查人员采用了“双查”模式——同时追查上游犯罪与关联洗钱网络。犯罪组织越来越多地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以及新兴技术手段转移非法资金,加大了检测和追踪难度。文件特别强调,跨境洗钱网络正利用不同司法辖区的法律与监管差异,通过虚拟货币、代持账户、��冲交易等方式掩饰资金流向。
央行同时警告,专业洗钱团伙、虚拟货币洗钱运作以及跨境洗钱方案仍是打击重点。相关案件涉及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各机构已建立协调机制。
修订反洗钱法2025年生效,非金融行业纳入监管
中国在2025年完成《反洗钱法》重大修订,正式采纳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要求对新技术和新业态带来的洗钱威胁进行持续监测。2024年,央行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建立国家受益所有权报告制度,旨在切断空壳公司用于隐匿违法活动的通道。此后监管要求金融机构识别并核实客户受益所有人,并通过差异化报告机制提升信息质量。
反洗钱监管范围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展至律师、公证员、会计师、房地产企业、贵金属交易商、宝石商及公司注册代理等非金融行业。央行称已与司法部、财政部、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建立对应监管框架。
央行官员:稳定币未来或发挥更大作用,需加强监管协调
2026年2月,央行、证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将离岸人民币稳定币和代币化现实世界资产纳入监管限制范围。通知重申比特币、以太坊、泰达币等��密货币不具备与主权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得在中国境内作为货币流通;加密交易、代币发行、做市服务及加密金融产品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涉及加密货币投资的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投资者自行承担损失。
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6月17日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政策制定者正密切关注稳定币和央行数字货币(CBDC)。他指出,稳定币未来在国际支付中可能扮演更重要角色,呼吁持续关注其监管协调与国际合作。此前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在5月曾表示,法院将进一步研究虚拟货币及跨境金融活动相关争议的裁判标准。
央行在文件中指出,未来反洗钱工作将加强国际情报共享、调查协作、资产追缴和执法配合,特别是在涉及跨境犯罪和非法资金转移的案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