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刊文谈虚拟货币洗钱刑法规制三重困境

最高检刊文谈虚拟货币洗钱刑法规制三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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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Editor
2026-07-13 03:25:17
据《检察日报》报道,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与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研究人员联合撰文,提出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犯罪面临行为定性、证据获取、追赃挽损三重困境。文章提到,现行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混币器与隐私币带来的取证难题,以及虚拟货币法律属性与跨境协作障碍,均影响司法处置,并给出相应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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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洗钱案件面临三重刑法规制难题

BlockBeats 消息,7 月 13 日,据《检察日报》报道,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及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研究人员联合撰文,就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的刑法规制困境提出系统性应对方案。

文章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主要面临三重困境。其一,行为定性存在障碍。刑法第 191 条洗钱罪仍限定 7 类上游犯罪,导致大量案件只能以“掩隐罪”论处。

其二,证据获取难度较高。混币器、隐私币、跨链转移等手段会使证据链碎片化,传统侦查手段难以穿透。其三,追赃挽损执行存在阻碍。虚拟货币法律属性冲突、程序规则真空及跨境协作壁垒,均增加了追赃执行难度。

文章提出的应对方向

在定性困境方面,作者建议在司法层面实现从被动识别向主动审查转型,并在监督层面激活检察监督与考核标准的引领功能。

在查证困境方面,文章建议确立适应性的电子证据鉴真与审查标准,构建阶梯式证明标准与合理的推定规则,并探索技术侦查措施的授权与规范适用。

在追赃挽损方面,作者提出构建国家层面的跨部门协同处置机制,同时积极参与并引领国际规则与协作平台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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