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rliquid 至今仍对美国市场实施地理封锁,因为其无需许可的链上基础设施与美国市场结构法律存在冲突。按文中说法,美国法律将期货交易严格限制在注册交易平台、清算所和经纪商体系内,而 Hyperliquid 的设计并不沿用这一传统架构。
文章称,Hyperliquid 政策中心已敦促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更新相关监管框架,主张只要由受监管机构承担合规义务,就应允许其通过 builder 和 deployer 席位在 HyperCore 上构建产品。文中还提到,在特朗普宣布相关计划的背景下,通过具备许可权限的 HIP-3 DEX 推动 Hyperliquid 在美国本土落地,正成为更明确的路径。
从永续合约平台到市场基础设施
文中称,过去一年,Hyperliquid 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将其定位从「去中心化永续合约交易平台」重新界定为「现代化市场基础设施」。按这一说法,Hyperliquid 被描述为一个覆盖永续合约、现货和预测市场的全球可访问、可组合金融工具平台。
文章将 Hyperliquid 与 Coinbase 和 BN 这类全流程自营平台作对比。后者通常同时覆盖用户准入、托管和交易执行,而 Hyperliquid 更接近传统金融中的职责分离模式:交易平台(DCM)负责挂牌合约和撮合,清算所(DCO)负责保证金和结算,经纪商(FCM)负责用户准入和交易通道。
Hyperliquid 的模块化技术栈也按类似思路运行。HyperCore 负责交易平台和清算层功能,将撮合、保证金核算和结算写入协议底层逻辑,通过验证者预言机进行持仓盯市,并通过确定性的清算瀑布机制执行平仓。部署者需要质押可被罚没的 50 万枚 HYPE 保证金,负责 Token 上线、合约规格、杠杆上限和预言机配置,并可保留其市场所产生费用的最高 50%。构建者则承担类似经纪商的角色,负责引导用户准入,并将交易流路由至 HyperCore,以获取部分交易手续费分成。
不过,文中强调,Hyperliquid 将这些层级重构到了链上,并通过程序代码执行。准入和市场创建可无需许可,用户资产保持自托管,其他应用也可以在其基础上构建,所有资产则在单一全球平台上进行 24/7 交易。
美国监管框架与 Hyperliquid 的结构性冲突
文章认为,Hyperliquid 面临的核心问题在于监管适配。美国市场结构法律是围绕传统架构建立的,而其中每一个法定注册角色,都与 Hyperliquid 的底层设计存在冲突。
- 指定合约市场(DCM)必须遵守《商品交易法》第 5(d) 条下的 23 项核心原则,包括市场监控和客户身份识别;但任何人只需持有钱包即可访问 HyperCore。
- 衍生品清算机构(DCO)必须依据经董事会批准、具备 99% 置信水平的模型计算保证金,并通过批准的结算银行完成结算(17 CFR §§39.13–39.14);而 HyperCore 依靠协议逻辑计算保证金,并在共识层完成结算。
- 期货佣金商(FCM)必须依据《商品交易法》第 4d 条隔离托管客户资金;而 Hyperliquid 用户采用的是自主托管模式。
文中称,这些要求也解释了为什么即使是采取中心化 KYC 模式的平台,如 Coinbase,也需要在美国本土业务中注册为 FCM,并收购现有 DCM 公司。Hyperliquid 没有照搬这一模式,因为若通过收购 DCM 迎合现有监管,其「革新底层基础设施」的初衷将被削弱。出于这一原因,Hyperliquid 选择对美国实施地理封锁,退出这一全球最大的资本市场。
HPC 的政策推进与美国监管沟通
文章指出,Hyperliquid 并未打算长期停留在离岸市场。2026 年 2 月,Hyperliquid 宣布成立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HPC),并注资 100 万枚 HYPE。按文中当前价格估算,这部分资产约合 7250 万美元,目标是推动这一市场结构被纳入美国法律体系。
7 月,HPC 与 Phantom 共同向 CFTC 提请确认,发布链上软件本身不应触发牌照注册要求;同时建议允许现有持牌机构在链上基础设施上运行撮合、结算和保证金核算,并为非托管钱包将用户路由至受监管衍生品建立豁免条款。
8 月,HPC 又与 TradeXYZ 向 SEC 提出类似逻辑,围绕 Pre-IPO 永续合约建立监管框架。文中举例称,Hyperliquid 上已交易的准上市标的包括 SpaceX 和 Cerebras。相关提案还包含向美国投资者开放此类产品所需的信息披露和合资格规则。
按文章表述,早期迹象显示,这一路线正在获得回应,美国监管层态度也被认为更开放。文中提到的最显眼信号,是特朗普宣布 Selig 主席计划推动 Hyperliquid 本土化。
文章同时指出,HPC 并不是主张在没有 KYC 的情况下,直接向美国投资者开放 Hyperliquid。其核心主张是把 Hyperliquid 视作中立基础设施:如果美国公司在使用该基础设施时能够承担并完成现行法律要求的监管职责,那么它应当像传统 DCM 一样,成为合规框架下的可选方案。按照这一思路,经纪商在履行 KYC 义务后,可以把客户交易流路由至 HyperCore;部署者则可承担注册交易平台角色,保留上币裁量权、市场监控和紧急处置权。
测试网中的许可制 HIP-3 方案
随着华盛顿方向的政策推进,文章称,Hyperliquid Labs 已在测试网上线更新,为合规准入提供了理论上的落地工具。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具备权限管理的 HIP-3 部署者。
与 Hyperliquid 原生市场以及现有完全开放的 HIP-3 部署不同,这类新部署仅对白名单用户开放。文中认为,这为受监管实体上线市场、执行 KYC,并将合规用户纳入交易白名单,提供了一条清晰路径。
这类合规实例将对应分散的订单簿,因为所有市场都需要重新挂牌,文中以 BTC 和 RWA 市场为例。不过,白名单做市商可以在两个订单簿之间搭建流动性桥梁,以减少流动性割裂。这样一来,新部署虽然拥有独立订单簿,仍可继承 Hyperliquid 原有的流动性深度。
文章称,独立订单簿并非没有先例,早期的 BN US 以及 Lighter 在 Robinhood Chain 上的部署都采用过类似方式。不同之处在于,Hyperliquid 的两个市场都运行在同一条 L1 上,并共享抵押品与保证金,无需跨链或跨交易平台,因此流动性可以在订单簿之间流转,而不是被隔离。
这些交易平台还可配置其他参数,例如有效载荷中的「PA」操作权限。文中称,这项权限允许 DEX 直接对用户账户执行操作,包括提交仅减仓订单、撤单以及在 DEX 内部划转 USDC,其功能与 FCM 对客户账户拥有的强制平仓权相似。
按文章观点,这些能力共同构成了未来演进方向:美国经纪商和机构已经拥有在 HyperCore 上构建合规 Hyperliquid 产品的工具。与此同时,这一选择是叠加式的,Hyperliquid 原生市场仍保持无需许可,其作为中立基础设施的定位并未改变。
研究观点:美国合规入口更可能来自受监管接入层
文章最后认为,Hyperliquid 近期在华盛顿的动作显示,以合规方式进入美国本土市场已成为当前优先事项;但如果继续通过原生、免 KYC 的前端直接运营,在现行美国法律下无法实现合规。
文中给出的判断是,HPC 的努力正在勾勒一条 KYC 合规接入路径:由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承担全部监管义务,而底层继续使用 Hyperliquid。随着测试网上线具备许可权限的 HIP-3 部署者和 PA 账户控制功能,这种落地方式被认为可能为美国投资者提供进入 Hyperliquid 市场的合规通道,同时保留协议作为中立基础设施的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