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正式采用加密资产 Travel Rule。按照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周三公布的新规,数字资产运营商今后需要收集加密转账相关各方的信息,并在涉及自托管钱包时,核验该钱包的所有权或控制关系。
这项安排显示,泰国正在收紧对加密资产转账的监管,覆盖范围也包括与自托管钱包有关的交易,以推动本国规则与全球反洗钱(AML)标准接轨。
根据公告,新规将于 2027 年 2 月 27 日生效,这意味着加密业务机构有近 6 个月时间建立用于传输、接收和监控交易信息的系统。随着越来越多司法辖区开始追踪加密资产的发送方和接收方,泰国也加入了这一趋势。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估计,截至 2026 年,受调查司法辖区中已有 83% 通过了 Travel Rule 立法。
自托管钱包需核验控制关系
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如果客户向自托管钱包发送加密资产,或从这类钱包接收加密资产,泰国数字资产运营商都必须核验该钱包的所有权或控制关系。
与由中心化交易所(CEX)或托管机构管理的钱包不同,自托管钱包由用户直接掌握访问加密资产所需的私钥。
新规还要求,数字资产运营商至少保存每一笔数字资产交易所附带的信息 5 年,并在监管检查时提供相关记录。
这意味着,加密公司在识别转账背后相关方方面将承担更明确的责任,尤其是涉及自托管钱包的交易。
泰国证监会秘书长 Pornanong Budsaratragoon 表示,这些规则旨在「降低数字资产运营商被用于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风险」。
从征求意见走向正式规则
这套最终规则此前已经历今年两轮公开征求意见。第一轮始于 3 月,当时监管方先发布了拟议原则;第二轮在 6 月,以通知草案形式继续征求反馈。
泰国证监会表示,大多数利益相关方对这些提议表示支持。
Travel Rule 落地之际,泰国也在考虑扩大其他受监管加密产品的市场准入。
就在周一,泰国证监会提议允许中介机构向散户投资者提供在受监管海外交易所交易的部分加密衍生品。几天前,监管方还推进了现货比特币和以太坊 ETF 的规则草案,同时就投资于加密资产的基金在使用外国数字资产托管机构时应满足的要求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