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rliquid仍未向美国市场开放。原因不在产品层,而在其无需许可的链上基础设施与美国市场结构法律之间存在直接冲突:美国期货交易被严格限制在注册交易平台、清算所和经纪商体系内,而Hyperliquid把这些功能拆解后放进链上协议执行。

Hyperliquid政策中心已经敦促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更新相关监管框架,主张只要合规责任由受监管机构承担,就应允许它们通过builder和deployer席位在HyperCore上构建产品。报道认为,在特朗普宣布相关计划的背景下,通过具备许可权限的HIP-3 DEX推动Hyperliquid在美国本土落地,正成为更可行的路径。
从永续交易平台到市场基础设施
过去一年,Hyperliquid对外叙事的重点之一,是把自身从「去中心化永续合约交易平台」重新界定为「现代化市场基础设施」。按这一定位,它不只是永续合约平台,还覆盖现货和预测市场,并被描述为一个全球可访问、可组合的金融工具平台。
文中将Hyperliquid与Coinbase和BN进行对比。后两者属于全流程自营平台,覆盖用户准入、托管到交易执行;而Hyperliquid更接近传统金融中的职能分层模式,不同职责由不同角色承担。传统架构里,交易平台(DCM)负责挂牌合约和撮合交易,清算所(DCO)负责保证金和结算,经纪商(FCM)负责用户准入并提供交易通道。
Hyperliquid的模块化技术栈也对应这种分层。HyperCore承担交易平台与清算层功能,在协议底层执行撮合、保证金核算和结算,依据验证者预言机对持仓进行盯市,并通过确定性的清算瀑布机制执行平仓。
在这一体系内,deployers需要质押可被罚没的50万枚HYPE保证金,负责Token上线、设定合约规格、杠杆上限和预言机配置,并可保留其市场所产生费用的最高50%。builders则扮演更接近经纪商的角色,负责用户准入和交易流路由至HyperCore,并从交易手续费中获得部分分成。

但与传统金融不同的是,Hyperliquid把这些层级放到链上,并用程序代码强制执行。准入和市场创建都可以无需许可完成,资产由用户自托管,其他应用也可以基于其上继续构建,所有资产则在一个单一的全球平台上实现7×24小时交易。
美国监管框架与Hyperliquid的结构性冲突
Hyperliquid面临的关键问题,是美国市场结构法律主要围绕传统金融架构设计,而其法定注册角色与Hyperliquid底层设计之间存在结构性不匹配。
- 指定合约市场(DCM)需要遵守《商品交易法》(CEA)第5(d)条下的23项核心原则,其中包括市场监控和客户身份识别;但HyperCore的访问方式是任何持有钱包的人都可进入。
- 衍生品清算机构(DCO)需要通过董事会批准、置信水平达到99%的模型来计算保证金,并通过批准的结算银行完成结算,相关要求见17 CFR §§39.13–39.14;HyperCore则由协议逻辑完成保证金计算,并在共识层面完成结算。
- 期货佣金商(FCM)依据CEA第4d条必须对客户资金实行隔离托管;而Hyperliquid用户采取的是自主托管模式。
文中指出,正因为这些要求严格存在,即便是已经实施中心化KYC的Coinbase,也需要在美国本土业务中注册为FCM并收购现有DCM公司。Hyperliquid无法简单复制这一方案,因为如果通过收购DCM并按既有监管框架完整嵌入传统模式,将与其革新底层市场基础设施的目标相冲突。
因此,Hyperliquid至今仍对美国市场实行地理封锁,也因此退出了全球最大的资本市场。
Hyperliquid政策中心的推进路径
报道同时强调,Hyperliquid并不打算长期停留在离岸市场。2026年2月,Hyperliquid宣布成立Hyperliquid政策中心(HPC),并注资100万枚HYPE。按文中所述当前价格计算,这部分资金约合7250万美元,目标是推动这类新型市场结构被纳入美国法律体系。

7月,HPC与Phantom共同向CFTC提请确认,主张链上软件本身不应触发牌照注册要求,并允许现有持牌机构在链上基础设施上运行撮合、结算和保证金核算。同时,HPC还推动确立一项豁免条款,允许非托管钱包把用户路由至受监管衍生品市场。
8月,HPC与TradeXYZ又把同样逻辑提交给SEC,围绕Pre-IPO永续合约提出监管框架。文中举例称,这类准上市标的已包括在Hyperliquid上交易的SpaceX和Cerebras等产品,并配套提出向美国投资者开放时所需的信息披露与合资格规则。
报道提到,早期迹象显示这一策略正在产生效果,美国监管层态度也被描述为开放。其中最醒目的信号,是特朗普宣布Selig主席计划推动Hyperliquid本土化。
HPC的策略并不是要求在无KYC前提下,直接把Hyperliquid开放给美国投资者。它的主张是把Hyperliquid视为中立基础设施:如果美国公司在使用Hyperliquid时,能够自行履行现行法律下的监管责任,那么这种基础设施就应当像传统DCM一样,成为可选择的底层方案。
按这一设计,经纪商只要完成KYC义务,就可以把客户交易流路由至HyperCore;部署者也可以承担类似注册交易平台的职责,包括保留上币裁量权、市场监控和紧急处置权。

HIP-3许可部署与测试网合规工具
随着华盛顿游说工作推进,Hyperliquid Labs已经在测试网上线更新,为这种合规准入提供技术上的落地可能。最具代表性的变化,是具备权限管理的HIP-3部署者。
与Hyperliquid原生市场以及现有完全开放的HIP-3部署不同,这类新部署只对白名单用户开放。对受监管实体而言,这提供了一条更清晰的路径:它们可以自行上线市场、执行KYC,并把符合要求的用户加入交易白名单。
这类合规实例会形成分散的订单簿,因为所有市场——例如BTC市场和RWA市场——都需要重新挂牌。文中称,白名单做市商将在两个订单簿之间搭建流动性桥梁,以减轻流动性割裂问题。这样一来,新部署虽然拥有独立订单簿,仍可以继承Hyperliquid现有的深度流动性。
报道还提到,这种独立订单簿模式并非首次出现,先例包括早期的BN US,以及如今Lighter在Robinhood Chain上的部署。不同之处在于,Hyperliquid上的两个市场都运行在同一条L1上,共享抵押品和保证金,不涉及跨链或跨交易平台,因此流动性可以在订单簿之间流转,而不是被分别锁定。
PA权限与合规经纪商角色
这些交易平台还包含其他参数设置。文中提到,有效载荷中的「PA」操作权限允许DEX直接对用户账户执行操作,包括提交仅减仓订单、撤单,以及在DEX内部划转USDC。

报道将这一能力与FCM对客户账户拥有的强制平仓权进行类比。按这一思路,相关工具叠加后,美国经纪商和机构已经具备在HyperCore上构建合规Hyperliquid产品的基础条件。
同时,这并不意味着Hyperliquid原生市场会被替代。文中给出的判断是,这种方案属于互补叠加:原生市场仍保持无需许可的状态,而Hyperliquid作为中立基础设施的定位也没有改变。
研究观点聚焦美国合规入口
文章最后的研究观点认为,Hyperliquid近期在华盛顿的动作显示,以合规方式进入美国本土市场,已经成为当前核心优先事项。与此同时,文中也明确指出,如果直接通过其原生、免KYC的前端在美国运营,在现行美国法律下无法实现合规。
基于这一判断,HPC推动的路径被概括为:允许完全遵守监管要求的接入企业使用Hyperliquid底层,向美国投资者提供合规入口;而随着测试网上线具备许可权限的HIP-3部署者和PA账户控制能力,这套方案正开始具备实际落地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