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超青训球员由俱乐部在球员签字后五天内提交联赛表格,联赛办理注册,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注册期按年龄组分为一年或两年,各年龄组人数也有限额。
注册从哪里开始
正式注册前,可以先签预注册协议。预注册协议必须使用联赛表格,并且要写入俱乐部的一项承诺:在取得该球员注册后,自他满16岁所在学年的6月最后一个星期五起,与其签订奖学金协议;如果他处在U17或U18年龄年度,则在他离开全日制教育时签订。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俱乐部违反这项承诺就构成违规。
每一份预注册协议都要附上一份书面的训练计划(Coaching Curriculum)。在董事会书面批准这份计划之前,球员不能在该青训学院接受训练,也不能参加该学院的比赛、巡回活动、节庆赛事、训练营或锦标赛;批准后,也只能按照计划写明的范围参与。
俱乐部签下预注册协议后,须在五天内把副本送交董事会,并附上已签署表格、球员住址证明、出生日期证明和照片。
谁可以在青训学院训练或参赛
能在该青训学院接受训练或参加其比赛、巡回活动、节庆赛事、训练营或锦标赛的,只有三类人:已在该俱乐部完成注册的球员、按规则参加试训的试训球员,以及已签预注册协议的球员。
凡是代表俱乐部参加比赛项目中的比赛、节庆赛事、锦标赛或其他活动的球员,都必须能够在联赛要求时出示有效注册卡。注册卡由联赛签发,可以是电子形式。
除奖学金球员外,球员若不在全日制教育中,就不能被注册为青训球员。这是注册资格本身的一部分。
注册申请怎么交,谁来批准
正式申请时,俱乐部要提交联赛的注册表格,表格须由授权签字人签署;同时提交行为准则副本、球员住址证明、出生日期证明和照片。完整表格必须在球员签字后五天内送达董事会。
俱乐部还要在球员填写注册表格的同时请他填写族裔监测问卷;如果球员是未成年人,则请其父母、监护人或照护人填写。这份问卷可以不填;即便他们选择不填,俱乐部也应立刻提交注册表格。
办理注册的是联赛,但每一份注册都要经过董事会批准。升班马俱乐部若持有原先由英格兰足球联赛办理的注册,只要相关情形符合规则,这份注册会被视为如同由英超联赛办理。
注册期与人数上限
以下是各年龄组的人数上限。
| 年龄组 | 同时最多人数 |
|---|---|
| U9至U14 | 每个年龄组最多30人 |
| U15与U16 | 每个年龄组最多20人 |
| U17与U18 | 两个年龄组合计最多30人 |
| U19至U21 | 每个年龄组最多15人 |
U9、U10、U11、U12、U14、U16年龄组的注册期为一年,U13和U15年龄组为两年。但这两种期限并不是全部:处在全日制训练模式的球员,注册不按通常的一年或两年结束,而是持续到他满16岁所在学年的6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另一种情形是球员因合理教育原因拒绝俱乐部提出的全日制训练模式,俱乐部随后向董事会申请,董事会调查情况并确认申请真实后,可以决定其注册持续到同一日期。
人数限制之外,董事会还可以指示俱乐部在某个年龄组必须至少注册多少名青训球员,俱乐部必须遵守。
U9球员的注册申请也有最早签字时间限制:球员不能早于进入U9年龄年度前的5月第三个星期六签字。
住得离任何青训学院都很远时怎么办
这里说的是可以注册到哪家俱乐部,不是能否去发展中心。U12至U16球员如果住处距离最近的青训学院超过一个半小时路程,可以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注册到开设相应类别青训学院的最近俱乐部。
这类注册必须配有书面训练计划,覆盖他在家中或住家附近接受的任何训练,并且训练安排不能导致他缺课。教育主管还要在每个赛季至少四次向他的学校了解情况,并把结果书面报告给青训学院经理;如果报告不利,青训学院经理必须向董事会申请取消注册。除非董事会书面批准其他安排,否则球员每次前往和返回青训学院,都必须由父母、监护人或照护人全程陪同。
常见问题
英超青训注册一般能持续多久?
大多数年龄组按规则是固定期限,分别适用一年或两年。只有进入全日制训练模式,或因合理教育原因拒绝该模式且经董事会认可时,注册才会改为持续到满16岁所在学年的6月最后一个星期五。
一家俱乐部最多能注册多少青训球员?
上限不是按整家俱乐部给一个总数,而是按年龄组分别限制。U17和U18是合并计算,其他相关年龄组则按各组单独计算。
俱乐部能不能把别家青训学院的球员注册过来?
有些情形会被直接拒绝。另一家俱乐部只要还持有该球员当前有效的预注册协议,新申请就不能通过。另一条拒绝规则只在四项条件同时成立时适用:球员处在U10、U11或U12年龄组;申请前12个月内另一家俱乐部持有过他的注册;该前俱乐部曾通知他打算保留其注册;申请俱乐部在同一个12个月内已经注册过两名原由该前俱乐部持有注册、且处在这些年龄组的球员。两家俱乐部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册青训球员用的是什么表格?
正式注册使用联赛的注册表格,并且要由授权签字人签署。预注册则使用另一份联赛表格,俱乐部在签署后同样要按时把副本和配套材料送交董事会。

